如果是小白,或許就被眼前的利益衝昏了頭腦了。
但是葉情文呢,卻是不屬於這個行列的,由於在國外時常接觸法律,所以她懂得該做出什麼樣的選擇,才最符合自己的權益。
依據現在的“身價”,簽訂一份這麼久“年限”的合約。
對葉情文來說,這並不是一筆合算的買賣,有了《零時十分》的這個開頭,葉情文對於自己在香江娛樂圈的未來,還是挺看好,挺有自信的。
以後身價上漲,那是肯定的。
那麼,現在在自己的事業正旺盛之時,籤一份這樣的“保底”合約,這恐怕是傻子才會做的“鼠目寸光”的行為。
至少,葉情文的目光,沒有這麼短淺。
聽出了葉情文語氣的些許疑問,吳正媛笑了笑:“情文,那個只是我在臺島,跟你原來的公司接觸合約時,簽訂的一個簡單合約而已,它其中有些內容並不全面。”
“而這個,就全方位多了。”
“這份合約,不光包括了你在樂壇的發展,還有跨界發展的,比如電影,比如電視劇等等,這是對你權益的維護。”
“放心,吳姐這也是為了讓你有一個更好的發展,不會害你的。”
這合約,可是吳正媛“精心準備”的。
不管是在八十年代的香江,還是二十一世紀的大陸,這娛樂圈的“合約”都是一個“說不清”的門道,往往都是“公有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
不少的藝人,都與一手捧起自己的“經紀公司”鬧的不愉快。
而在這其中的關鍵,無非就是“利益”二字,當一個藝人簽約了多少年的合約,過個幾年回頭去看,幫公司賺了個盆滿缽滿,但是自己卻還是“一貧如洗”的例子,不勝列舉。
甚至,由於起初的“一時矇蔽”,後來甚至還需要為自己的“魯莽”付出沉重的代價。
所以,為了旗下的藝人在花費了大筆的資源捧紅之後,去攀更高的高枝,往往不少的公司,都會在起初的合約下一番“老大”的功夫。
華納唱片,作為國際知名的唱片公司,它自然有一套堪稱完美的“合約體系”。
原本,吳正媛是不需要如此的急迫,讓面前的葉情文此時就簽下一份如此“長久”的合約的,她的潛力雖然已經被髮掘,但是還需要進一步“評估”。
但是,那是沒有“意外”的情況下。
可是現在呢,意外已經出現了,雖然在此之前沒有跟那位聞名香江的莫財神具體的“接觸”過,但是對對方的性子,吳正媛還是有些瞭解的。
在她的眼中,那是一個“梟雄”般的人物。
往往不達目的不罷休,往往不會半途而廢,他看中的人,或者東西,最後不管採取哪般手段,都會得到手的。
“十大勁歌金曲典禮”,讓他看上了葉情文。
當時,在一旁瞧著莫軒與葉情文“熱聊”的吳正媛已經可以說的上是“坐立不安”了,尤其是今天報紙上關於葉情文的種種報道,那更是加深吳正媛心底的“擔憂”。
在莫軒面前,她,華納唱片,都沒有抵抗力。
因此,處於“未雨綢繆”的考量,吳正媛覺得華納唱片跟葉情文重新簽訂一份“長期合約”,把對方徹底的綁在戰車上,是非常有必要的。
不然,恐怕就晚了。
“吳姐,你能不能讓我考慮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