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他各種謾罵甚至造謠。
其實他可以配合對方調查,這也是他的義務,這一點是毋容置疑的。
當時在醫院將他傳喚走,甚至讓他原地接受調查這都是可行的。
但他們不應該直接將他圍住,然後在公開場合用手銬將他拷上。
這是一個法治社會,不是因為你是警察,就能濫用權力為所欲為。
此種就是違規行為。
只有被追究之後,他們才知道規範!
“雖然錢少了點,但該申請就得申請,這是你的權利。”
只見到此刻的冰雨棠對著蘇凡說道。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計算標準國家賠償法第26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也就幾百塊錢。
但這是蘇凡應該得到的。
必須拿。
這就是原則。
“嗯!我會的!”
蘇凡點了點頭。
他打算今晚就辦!
“對了,你進去之後網路上產生的一些言論你看了沒有?”
冰雨棠美眸微微一挑對著蘇凡問道。
“剛看了一些。”
蘇凡有些無奈的聳了聳肩。
不得不說,糞坑炸了,真是臭。
“那你想不想追究?”
冰雨棠看著蘇凡。
“心有餘而力不足,很多都刪了帖子,怕是不太好追究啊。”
蘇凡微微嘆息了一聲。
上次是找專業的資料公司做的這事,所以基本上一告一個準,現在警方的通告發出來很多之前罵人的都刪帖跑路。
甚至還有些直接登出了賬號。
這想追究起來確實太難了。
也就只能找一點個例。
比如說,現在在他微博下邊的這位我想吃玉米。
對方惡意造謠,肯定是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還有一些則是圍脖粉絲給他的截圖。
但也就有一兩張截圖而已。
搜了一下,要麼賬號修改要麼賬號登出。
直接就找不到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