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朗今日的坐騎是輛紅色的賓士SLS AMG GT,速度夠快,造型也極致騷包。
白晨風坐在他的車上,聽著往來車輛的鳴笛聲,覺得有些吵,後悔接受了他的提議,與他共乘一輛。
更有甚者,一年輕女子,容貌端正,從天窗那探出身子,搖著手臂衝著他們高呼:“帥哥,有女朋友麼?”
李元朗伸出手臂大聲回應:“哥!有!老!婆!”
“不是問你,是問你旁邊的那位。”
“他是三個孩子的爹。”
李元朗這句話讓那個女孩子縮回了車裡,車速也慢了下來,不跟著他們了。
李元朗看了眼白晨風,十分不滿:“真心懶得和你同框,現在的女人眼睛都有問題,我難道沒有你帥?”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白晨風面無表情的說。
“你可真自戀。”嫌棄的口氣。
“這是自信,好麼?”
李元朗不禁又用後視鏡照了下自己,怎麼看怎麼帥,“你跟個冰山似的,能有什麼情趣?現在的女孩兒偏偏就喜歡你這款,這不是沒事兒找虐麼?”
白晨風用眼角掃了他一下,不想繼續這個話題,“我說你能再高調點兒麼?”
李元朗一副很無辜的樣子,“我已經很低調了,沒開新買得那款蘭博基尼,這個是兩年前的車,只不過沒開幾次。”
眾所周知,李元朗愛車,尤其是跑車。
白晨風、李元朗和秦傑相識於一場車展。
李元朗和秦傑因為爭一輛限量版的跑車爭執起來,車展方態度中立,誰都得罪不起,後來君子約定,賽車,誰贏了那輛車就歸誰。
李元朗曾是專業的賽車手,第二天卻被秦傑僥倖勝出,因為他發燒了。
秦傑也是性情中人,乾脆忍痛割愛把車讓給了李元朗,美名其曰:好馬配好鞍。
於是,這三個風格迥異的男人就此成了朋友,並且是很好的朋友。
S市最負盛名的雜誌週刊,曾大費周章的採訪到了他們三人,那期雜誌大賣,成為業內神話。
英俊多金,年少有為,從此S市黃金單身漢的前三名便出爐了。
有人費力統計過他們對車的要求,結果如下:
白晨風的車一向是價格最貴的,他信奉:一分價錢一分貨。
秦傑的車一向是數量最多的,他認為:車如女人,經歷多了才能品味出好的。
李元朗的車一向是速度最快的,他感受:與風一同奔跑才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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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綠都苑。
“秦傑還賴在這裡呢?”李元朗問白晨風。
“嗯,一直沒換。”
到了門前,李元朗不禁笑出聲來,“你說秦傑這愛好真不一般,全是2……”
“我早就習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