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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遺棄

林空空曾在腦海中預演過無數次白晨風知道真相時的樣子,或是不可置信、或是冷臉相對、或是歇斯底里的質問……但是,她沒想到會是這樣的。

沒想到他會把她一個人扔在這個她一點兒都不熟悉的綠水村,他不知道沒了他,她是會害怕的麼?沒想到他會說再也不要見到她,沒想到前一刻還卿卿我我,下一刻卻要形同陌路。

她以為他們分分合合的十年,這中間有朝夕相對、有相濡以沫、有不離不棄、有情意綿綿和如膠似漆。一直以為他們之間不是她的一廂情願,也是有愛情的,不然他不會對她那樣好,只是,自己愛的更深而已。

愛情,她的愛情,現在看來多諷刺?騙來的東西註定不能長遠。

她在地上已經坐了很久,猛然想起什麼,起身進了內室,神情恍惚的躺到床上。

她想強迫自己睡會兒,可是許久也睡不著。

清晨時候,他還曾拉著要起身的自己,霸道的讓她陪他多睡一會兒。時間明明還沒過去多久,為何一切就都變了?

她把手輕輕放在小腹上,不知道這裡是不是有一個孩子。她雖然沒懷過孕,但常識還是有的。最近的嘔吐和嗜睡,以及向來準時的生理期推遲了這麼多天,隱隱的總覺得她可能有孕了。

胸膛裡翻湧著的情感又酸又澀,從最初的手足無措到冷靜下來,她無比慶幸自己沒有告訴他。就算真的有了孩子又怎樣呢?無外乎兩種結果,一種是他會因為孩子接受她,一種是他強迫她去流產。

這兩種都不是她想要的,她愛他,很愛,但這不代表在他面前就會毫無尊嚴。她是有心的,她會疼,她也會為自己的十年感到悲涼。

姐姐的十年,是他們尚不懂得情滋味的童年、少年時代,卻得到了他全部的愛。她的十年,是年輕女子最美好的十年,從情竇初開到至死不渝。

因為她晚遇見他,就要被遺棄、被指責麼?她雖頂了姐姐的身份,但一個名字和一個真真切切的人,哪個更重要?這些年陪著他的是她,不是紀濛濛這三個字。

如今,他這樣對待她,不公平,一點都不公平。

誰能告訴自己,她有什麼錯?她是騙了他,可就算是騙了他,他也不該這樣對她。

他們在一起快十年了,這十年就連一個解釋的機會都換不來麼?他當她是什麼?要不要都是他決定,他為什麼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她什麼都不在乎,甚至連個身份都沒求過。

她不是小女孩兒,她二十七歲了,她該有個家庭,有個可以讓她依靠的避風港。可他給她什麼了?棄如敝履!她不接受,永遠都不要接受。

清楚的知道自己被拋棄了,身體控制不住的發抖,她覺得冷。就像母親去世的那年一樣冷,從心底散發出來的嚴寒。

林空空用手掩了眉眼,她不想哭,只是想讓眼前暗下來,黑暗可以讓她更清楚的思考,光明卻只會讓她覺得悲涼。

不信他會這樣絕情,那個她愛了十年的男人,那個會把她捧在手心的男人,可他的每句話還是清晰的盤旋在腦海裡。

他說:“當時我與你素昧平生,你以為因著你長著濛濛的臉我就會愛你麼?”

他說:“我再也不想見到你,騙子。”

他說:“要我原諒你?除非山崩地裂,四海水竭。”

……

他不顧她的哀求挽留,甚至在她承認真相後,連句解釋的機會都不給她,他硬生生掰開她握在他手臂上的指,不管她的疼痛。

林空空諷刺的笑了,她討厭這樣的他,如此絕情,也討厭這樣的自己,面對他的絕情依然放不下。

她不想愛了,真的不想了,她覺得愛他很累、很絕望。可是,為什麼自己做不到?為什麼不能像他一樣絕情?為什麼……

最終她沒有一滴淚水,只有無止盡的心疼。她不要再想之前的事,大腦卻不受控制,過往的一幕幕,一閃一閃的在腦海間跳躍。

十七歲半還不滿十八歲的時候,初見他,眉目清冷、風華絕世的樣子,讓她一見鍾情。

十八歲生日時,他吻了她,說:“自此以後,你就是我的了。”

二十三歲時,離開他,獨自一人去了瑞士。

二十七歲,她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毅然決然的回到S市。以為他們之間不會再有交集,她只想遠遠的守著他,後來卻依然有了打不散的糾葛,歷經生死、不離不棄。

她一想到過往的種種美好,都是他給姐姐的,絲毫與自己無關就心疼難忍。沒有人願意做替代品,尤其是愛情的替代品。因為,這種情感和友情、親情的最大差別就是,它,是唯一的,是不可替代的。

不管願不願意承認,她終於認清一個事實,就是白晨風從始至終愛的都是紀濛濛,一個名字、一個身份、一個符號,與她這個人毫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