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茂事情很快有了結果。
罰款。
拘留十五日。
這個處罰,不輕不重,畢竟,整個事情也就發生了不到十分鐘而已,並未造成什麼惡劣影響,對當事人也沒有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可以說。
對這個結果。
警方很滿意。
這代表著。
他們已經有能力把這類事態控制在一定範圍,不是等它發酵,產生了不必要的後果後,才做收尾工作。這是一個很大的效率進步。
唯一不爽的。
就是呂茂。
按照這個新頒佈的條例,他的行為屬於不可保釋範疇,也就是說,他得真的在看守所裡待十五天,之後,他才能解除限制離境。
只希望。
唐青不會找人在裡面整他。
事實證明。
唐青沒那個閒工夫,在國內,他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犯不著使用這種違法的手段,他的‘無底’鞋,還是要穿在腳上的。
次日。
週一。
呂茂正式進駐看守所。
上午。
第一節課後。
唐青回到了停在校門外的一輛‘行軍’內,今天,他在阿里有個遠端會議,作為目前阿里最大的股東,除非重大會議,否則他是不會參加。
今天這會。
他其實是中途進去的。
車內。
車載了一套會議系統。
點選按鈕。
他們一下子就看見了唐青。
“唐董,上學呢。”馬芸上來就一句。
唐青呵呵道:“對啊,幸好上午就一節課。”從他們眼中,唐青只是在螢幕裡,可是,在唐青眼中,眼鏡直接把對面立體投影了過來。
如同就在一個房間內一樣。
“既然唐董到了,我就說一下剛才說過的議題,第一,十月二十一日,正式成立網路廣告平臺,名字就叫做阿里媽媽。”
“第二,為了保障提供的商品和服務質量,我們準備在淘寶的基礎上,推出一個專注於服務第三方品牌及零售商的分頁,初步暫定為淘寶商城,時間:十月二十五日。”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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