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正廳已升起瑩瑩燭火。
正中間寬大的方椅上端坐著江府老爺江書。
江書已年過四十。
依然相貌俊朗、風流倜儻。
這也使得他生養的兒女各個容顏標誌、身姿悅目。
芳齡不超過二十歲的未婚女子!
父親至少做了六年京官!
嗜血將軍的選妻條件如此古怪、稀奇。
偏偏他三個女兒全部符合!
而如今太后在鳳儀園中親辦宴席,為其擇妻續絃。
江家自然也收到了宮裡送來的請帖。
說來也是諷刺,六品工部主事,芝麻綠豆般的小官。
第一次接到皇家邀請,竟然是因為這檔子狗血事件!
做父親的,自然不想親手將女兒推進火坑。
可是,紅燦燦的請帖,已在手中放至溫熱,躲是躲不過去了。
“爹,反正女兒不能去!”
妝容精緻、一身華服的庶女江暮煙直截了當。
她前年以驚鴻一舞,奪得了二年一度的百花大會魁首。
豔名響徹京都城,無數豪門子弟爭相示好。
隨便挑一個成親,將來她都是高門大戶養尊處優的貴夫人。
才不想嫁什麼嗜血又不舉的軍侯!
她用絲帕半掩著面龐,做出悲泣的樣子。
“女兒若去了,方公子定會傷心不已!”
江書心頭一緊。
自從二女兒江暮煙得了百花大會的頭名,工部方侍郎的兒子便被她迷得死死的。
不但極盡所能地討好女兒,也不時來巴結下自己。
他在工部的日子越來越暢快,人人高看一眼。
若是被方公子知道,是自己親手將煙兒送給嗜血將軍糟蹋,指不定會在他爹面前說自己多少壞話。
以後的日子可怎麼過!
江書沉吟片刻,目光望向角落裡的江暮雲。
對外,她是江家的第三個女兒。
對內,她不過是前些年被滿門抄斬的大舅哥遺孤。
本就是罪臣之女寄於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