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湘在整個設計部門人,甚至好幾個其他部門的成員的親眼見證下,她被帶到了警察局。
自然,同一時間,林樂也被帶走。
只不過她去的是醫院,驗傷。從她的傷裡,完全可以看容湘犯罪行為的輕重。
容湘被帶如警局,直接就讓她進了拘留所。
把她一個人關在一個房間裡,連審問都不審問的。
容湘也不傻,自然知道其中有人做了關係。
但她不怕。
是真不怕。
從把杯子砸了開始,她就料想到會進警察局,但她沒有任何懼怕。
到了今天,還有什麼好害怕的?
如果在給她一個機會,她一定也會做出同樣的事情。
做了就不後悔。
當然,被帶走的時候,容湘也把自己的圖稿從地上撿起來。
就算是毀了,也不能就那樣放在地上。
老師教過她,做了這個行業,圖稿就是天。
尤其是畫好的圖稿,必須慎重對待。
每張圖都有其靈性。
這些話,信則是,不信則無,容湘是前者。
容湘被帶進來,也沒有人來搭理過她,彷彿就要這樣讓她自生自滅得了。
容湘的手錶跟手機,在剛才進來的時候,都被警察給收走了,所以現在也不知道是個什麼時間,更不能去聯絡外界。
當然,如果真給容湘手機,讓容湘去聯絡,容湘自己也不知道該聯絡誰。
以前,是永遠有個名字,不管有事沒事,第一個電話打的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