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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一個女囚的自白

2018年8月份,我遭到了公安的逮捕。

我一下子跳了起來:“是誰讓你們來的?”

“你自己幹過什麼事自己不清楚嗎?你當真以為你可以瞞天過海?”我把手機掏出來。“把手機關掉。”警察很不耐煩的說道。

“我沒有殺人,也沒有放火,你們憑什麼抓我?”我大吼道,兩隻手緊攥在一起。

“你是沒有殺人,你要是真殺了人,你還有命在這跟我們大吼大叫嗎?我警告你,你最好老實點,否則我們就用手銬把你銬起來。”警察咆哮道。

我驚恐極了,繼續緊握著拳頭。

“現在擺在你面前就兩個選擇,乖乖的和我們回公安局做筆錄,把事兒說清楚了,我們就放你走,二,我們現在就打電話通知你的家人,讓他們好好管教管教你。”

“不,你們不能告訴我的父母。”

“你真以為你背地裡搞得那些小動作可以瞞天過海?”

“我做了什麼了?”我吼道。

“蕭陌然你認識嗎?”

“認識,怎麼了?”

“你們是什麼關係?”

“我早就和他沒關係了。”

“沒關係,你找人打他?還要打斷他的腿?”

“我沒有!我是冤枉的。”我吼道。

“你是不是冤枉的,我們不知道,現在人家受害者報警了,你就得跟我們走一趟,做個筆錄,等事情查清楚了,我們自然會放你回去。但是如果確實是你做的,我們也將依法處置。”他們指指旁邊,“不想讓更多的人知道,就乖乖的跟我們走,手銬我們就不給你帶了,請吧。”

上了警車後,我花了好長一段時間才振作起來,並且克服了即將把我壓垮的恐慌,我強迫自己理智的思考我能說些什麼,做些什麼,來擺脫我現在的困境。我知道此時此刻大喊冤枉是沒有任何用的,因為蕭陌然為了坐實我的罪名一定會把自己說的十分可憐,而相反,我才是那個喪心病狂的人。

我開始瘋狂的搜尋我的手機,尋找什麼能幫上忙的東西,任何東西都行,我向警方出示了我被掐傷的脖子,劃傷的手腕,身上的淤青,還有那個未出生的孩子──墮胎證明,包括他發給我的每一條恐嚇簡訊──利用我的父母威脅我的簡訊。博取到警方的同情並且佔得一部分先機後,我漸漸的安靜了下來,但坐在警車上的感覺還是讓我很害怕。我發現我很難相信自己的遭遇是真的,就像我說出來的一切也沒人相信是一樣的。

從瀋陽到長春的時間需要四到五個小時,因為現在的我還沒有權利開啟自己的手機並且與自己的家人取得聯絡,這讓我多了很多的時間去回想起和蕭陌然在一起的恐怖經歷,一想到這些,我就無法保持那來之不易的相對冷靜。因此,取而代之,我把我的思緒全部都引向到──公安局的那一刻。我該做些什麼,我該對他們說些什麼,我該如何解救自己。

我可以感覺到他們在聽過我的經歷時,漸漸轉變了對我的態度,因為他們在經過服務區時非常友好的給我提供了食物和水,他們說,只有吃飽了,才有力氣與黑惡勢力做鬥爭。警方的話讓我意識到了,原來我才是受害者,雖然我不是報警的那個人 。

當我們抵達目的地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一點鐘了,當警方帶我一步一步經過審訊室時,憤怒的淚水刺痛了我的眼皮,我惱火的眨眨眼睛,把它們憋回去,提醒自己,我並不是一個囚犯,蕭陌然的目的也沒有達到,因為警方並沒有把我關起來,而是把我帶到了他們的辦公室──做筆錄的地方。他們讓我坐在這裡,並要求我等待他們接下來將要對我的詢問,在等待期間,我對蕭陌然可能會對警方說的話做了無數種假設,他可能會說我偷了他的銀行卡,可能會說我騷擾他的家人,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出軌並且打傷了他,然後勾結姦夫,謀財害命。當然,這一切都是我能想到的,我想不到的,可能會比這恐怖一萬倍。

“好了,可以開始了嗎?休息好了吧。”一個溫柔的女警官說道。

我被這溫柔的聲音從回憶中驚醒,但很快又冷靜了下來,因為一想到此刻的蕭陌然一定在和自己的家人大笑著討論我現在這副狼狽的樣子時,我便發誓,即便今天的我無法洗脫自己的罪名並且要在監獄裡度過一段時光,我也要將蕭家對我做的一切都大白於天下,即便那些恐怖的故事聽起來真的無法相信。

“是的,我想我可以把一切都說清楚。”我強迫自己說的儘量冷靜。

“好的,請你說仔細一點,方便我們做記錄。”女警官答道。

“我叫仇雨曦,長春人,今年26歲,我的前男友叫蕭陌然,這是他允許我稱呼他的姓名,換句話說,他不許我向外界透露他的真實姓名。我和他一共交往了兩年,在這期間我捱過他無數次毒打,情況比較多的是扇耳光,少一點的就是在冬天裡讓我穿夏天的衣服,在外面站著,他說,這樣他很開心。

我在二十四歲那年認識的蕭陌然,那個時候的他陽光,開朗,善良,正直。可是自從我和他一起回到他父母身邊後,他就變了,他開始變得暴戾,只要稍有不痛快,就會打我,甚至用xìng虐待我。

他不允許我有自己的想法,意見,連花我自己的錢都不行,換句話說,是不能給自己花錢,只要我一花錢他就會動手,狠狠的抽我耳光,有時更甚,不停的用腳踢我。

蕭陌然疑心極重。交往兩年,我從來沒穿過漂亮衣服,從來沒打扮過,也不敢和別的男人說話,也從來沒有過朋友,因為每次我和男的說話後,後果都十分嚴重,這些後果通常表現於晚上睡著睡著,有可能突然被掀開被子,扔在地上,被質問在認識他之前,和幾個男人交往過,和幾個男人上過床,懷過孩子沒,打過胎沒。如果我保持沉默,等待我的就是一頓毒打。

“那你們在一起同居,他就只打你嗎?就沒有好的時候嗎?”女警官再次詢問道。

聽到這個問題,我只能埋頭啜泣,但哭的時候沒有一點聲音,這種無聲的哭泣,是多年夫妻生活挫磨的結果,即便現在想起,想要放聲大哭,也哭不出來。

“有的,但通常維持不過三天,這種情況一般表現於他需要錢的時候,而當他不需要錢了,或者我的錢已經解決了他的問題時,他會立刻恢復原狀,甚至比之前更加惡劣。”

“那你就沒有試過要反抗他嗎?”

“有的,僅此一次,而代價就是我的狗茉莉被他扔進了糞池裡活活淹死了,當我看到茉莉的屍體時,我收到了他的簡訊,他說,他希望躺在那裡的是我。”

“在這之後你就再沒有試過嗎?”女警官的神情裡已經開始有了恐怖的味道。

“有, 2017年12月8日,我趁家裡無人,帶著滿身傷痕,收拾東西離開了那裡,與其母親黃玉珍告別,求其兒子放過自己,卑微祈求只要能離開,願意付出任何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