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珩將車停在了一座大廈前面,這是國際金融中心商場,是集齊了娛樂,生活時尚,文化徐餐飲的一個特大商場。
代珩脫下自己的外套遞給符初:“把這個穿上。”
符初拿些外套,有些猶豫:“要不你進去隨便幫我買一套衣服就好了,我這樣不方便進去。”
“買衣服要試穿了才知道合適不合適,沒事兒,你把我這件外套穿上,別人什麼也看不到的。”代珩說。
“可是……”
身上其他的什麼也沒有,就只穿一件外套就去商場,這樣子真的好奇怪,符初從來沒有做過這麼羞恥的事。
代珩知道她的顧慮,湊近她說:“你現在是我的女朋友,我不會讓別人多看你一眼的,放心好了,我們一進去就馬上進店買衣服。”
“那好吧。”符初將窗子關上,對代珩說,“你轉過身去。”
代珩轉過身,背對著她,聽著符初窸窸窣窣地在穿他的衣服。
符初穿好衣服後,輕聲說:“可以了。”
他的外套很寬大,她穿上能遮到她的大腿。
符初不自在地縮在那寬大的衣服裡,害羞地問道:“你覺得這樣可以嗎?”
代珩的視線不由自主地移到她的兩條雪白漂亮的腿上,如果光線足夠清晰,可以看見他的耳朵一下子變得通紅。
他的喉結重重地滾動了一下,沉著聲音說:“可以。”
“可是我還是覺得有一點短,怕不小心會走光。”符初左右看了看,覺得很不自在。
在車裡不能直起身,代珩目測了一下,覺得如果符初站起來,衣服也應該能完全地遮住她的臀部。他和她之間存在二十厘米的身高差,況且這件外套連他穿著也挺寬鬆,肯定是不成問題的。
“放心,不會走光的,就算不小心走光了,我也會幫你擋著。”
符初彷彿是下了很大決心似的:“好吧!”
不過還有一件事,現在她還沒有鞋。
代珩看了看她光著的腳丫:“我抱你進去?”
“不,這樣不好。”符初拒絕。
“抱自己的女朋友有什麼不好?”
符初無法解釋,反正就是覺得不好,在大庭廣眾之下,就很羞恥。
代珩見她執意不想,沒有強求,問了她穿多大碼的鞋,讓她先待在車上,他去附近的地攤上給她買了一雙拖鞋回來。
拖鞋粉嘟嘟的,上面還有一隻小兔子,特別可愛。
符初忍不住笑了笑:“原來你喜歡這樣的呀?”
“不是,我覺得這很適合你。”代珩說。
“我才沒有這麼可愛,我很不好接近的。”
她一直覺得她挺高冷的,雖然面相看起來平易近人,而她也努力讓自己變得平易近人起來,但骨子裡的那一股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感覺卻難以改變。她這種人一般對人很和氣,也很客氣,欠人情必還的那種,但越是這樣的人或許就會越與別人產生距離感。
“你傻傻的,和這個趴在拖鞋上的傻兔子有得一拼。”代珩揚起嘴角,蹲下了身子,在符初的一陣小亂拳中抓住她的腳踝,將拖鞋穿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