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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四九章 誰是幫兇

張局回到專案指揮部,立即作出兩方面部署:一方面要求楊志金接手主審柳光蘭,繼續訊問殺人拋屍的真相;另一方面指派艾春光帶隊打撈橫嶺水庫,力爭發現寧遠富屍體。部署完畢,他便開始思考整個案件的下一步偵探計劃——女人承認“投毒殺人”,為什麼拒不配合辨認拋屍現場?移屍有幫兇嗎?技術探組在殺人現場發現的可疑痕跡物證,到底是誰留下的,和案件有沒有聯絡?這些新冒出的問題,都需要積極偵探解決,以防釀成冤假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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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時分。親面獸來到會議室,沮喪地報告:柳寡婦沒有供述新內容,只是反覆表白——她願意殺人償命,不願意再回憶“造孽”的那一夜;看情緒反應,她對向富哥下毒手悔恨有加。艾春光電話彙報:他帶領一組技術探員,找到兩個水庫管理員幫忙,忙了一上午,未發現水裡有柳光蘭所謂的“裝屍袋”。

兩個結果對處於破案亢奮狀態的刑警們來說,都不是利好訊息。大家心裡都清楚:沒有找到被害人屍體,既不能證實犯罪嫌疑人口供的真偽,又無法形成證據鏈,讓檢察官、法官確信犯罪事實真實存在,依法追究兇手的刑事責任。換句話說,“疑罪從無”——只有放人。這一預期結局,對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揪出柳寡婦的偵探是致命打擊!

張正義看著面前一張張熟悉且鬱悶的面孔,大聲道:“怎麼?都蔫啦?我們幹掉那麼多疑難複雜的案子,哪次沒有遇到過困難?現在嫌疑人都抓住了,案子已經破掉一大半,是好事情,要堅定信心:寧遠富就是柳光蘭殺地!接下來關鍵是窮盡一切辦法‘找證據’!大家多開動腦筋,都談談?只要是有理有據的,‘說錯’也沒有關係。”他鼓勵一幫身心疲憊的苦瓜臉發言,不急於說出自己的“方案”,是想看看有幾個人把心思放在案子上,和他一上午思考的是否合拍?

程大見弟兄們保持緘默,便掏出電線杆子發一圈後道:“張局,我先談三點想法?”“你等一下講。”正義制止大隊長,點上煙。楊志金看到審訊組其他人“啞火”,遂拋磚引玉,將上午訊問時梳理的疑點和偵探對策說出來——

首先,柳光蘭是造成寧遠富失蹤的主要推手,但到案後交代不夠徹底。柳不瘋不傻,有作案動機,承認“投毒殺人”,毫無疑問是犯罪嫌疑人。在家裡採用投毒方式作案,符合女性犯罪特點,且得逞機率大。因此分析認為:柳光蘭交代的殺人過程比較可信。在“移屍”環節,憑瘦女人的體能獨自完成,幾乎不可能;有幫手存在——更為合理。這便產生兩個問題:幫忙的人是誰?為什麼柳光蘭不供出來?如果能在橫嶺水庫發現寧光頭屍體,“失蹤案”告破,給寧家人一個交代,定“柳光蘭涉嫌故意殺人”沒有爭議;但恰恰柳拒絕辨認,屍體目前又沒找到。這是非常棘手的大問題?建議先對柳光蘭採取刑事拘留,羈押到看守所,再進一步審訊。

其次,前期圍繞寧遠富開展的偵探工作,尚未做到位。按柳的說法:1月6日夜九點以後,是寧遠富主動找上門。從當天寧、柳兩人的通訊記錄看,在情感糾葛上,寧纏著柳不放,柳是持消極態度的。男人在路邊拿到女人的5000元還款,交給馬仔後,去而復返——來找女人,符合邏輯。但寧有兩樣重要東西下落不明,一是麵包車?二是手機?

根據前期影片追蹤和推斷,麵包車極可能落在老鷹山碧羽湖,寧的屍體極可能在車裡;而柳光蘭卻交代沒見到寧的車子,屍體拋入橫嶺水庫——這就把人“攪糊塗”了?為了徹底搞清楚麵包車去向,柳寡婦是如何處理光頭屍體的,建議天晴雪融後,儘早設法打撈碧羽湖。手機的重要性顯而易見。找到手機,從中能發現光頭更多不為人知的“秘密”,特別是關於柳光蘭的,對下一步提審女人有幫助!

第三,王順利及其兄弟到底在失蹤案中扮演什麼角色,還不明朗。不出意外,寧遠富的麵包車肯定是王順利開走的。王回到桐溪縣城後,為了追求王晴,竟發展到殺死他心愛的女人。王晴被殺案已經破了,卻發現了一封《遺書》。王順利寫道:老男人有什麼好?再講她也見不到了......我坐牢無所謂,我會害死自己的兄弟。從現在來看,“老男人”是寧遠富確鑿無疑!有一個問題難以解釋:柳光蘭和王順利沒有“交集”,王是怎麼知道情人再也見不到寧光頭的呢?因此王的遺言裡提到的“兄弟”很關鍵!他是誰?他和柳寡婦有關係嘛?如果有關係,那個疑似王順利雙胞胎的男人極可能是柳的幫兇!

親面獸說到這裡,端起面前的一罐“加多寶”——一飲而盡。此時,會議室響起一片打火機聲。程勇給恩師點燃後,自點一根,感覺毋庸多言:楊志金說出的“三點”,真是他如鯁在喉想說的。“別隻顧抽菸嘞,有想法——只管講?”張正義環視在座人道:他對親面獸所說十分滿意,除了沒談到“現場”,都和他考慮地一樣。

“張局,我想談點想法?”吳天放站起身道。“好!坐下講。”正義允許。“柳光蘭關起來後,我想去提審:迷信點說法,我和柳寡婦‘有緣’。從掌握資訊看,是孽緣啦。”吳天放說著,叭口煙道:“這個女人就是可憐蟲。從小喪父、年輕死母,接著死了丈夫,好不容易看中王道漢——又被騙了。唉,實在可憐!但是有一點:同情歸同情,罪犯歸罪犯。她既然承認‘殺人’,寧光頭應該是她殺地.....我為什麼要參與審訊柳寡婦,是因為她對我是有信任度的。”吳所長一番話說地有理:對於一個羈押的女犯,最想看到的有兩類人——一類是“親屬”,還有一類是熟人。從過去來看,天放是柳光蘭規規矩矩的“熟人”。

張正義關注老部下的每一句,內心認可天放的請求。可他此時不能答允:他想聽到更多的聲音?“張局,我有一個不成熟的想法,不曉得能不能講?”小諸葛道。正義眼前一亮,點頭許可。

“如果柳光蘭沒撒謊,她在家裡殺人後,考慮到寧光頭的體重,最穩妥的辦法是找人幫忙。從材料上看,柳光蘭近幾年的社會關係並不複雜:初戀——寧遠富;老表——金洪磊;情人——王道漢;女兒,袁姍姍;姍姍男朋友李剛。寧被她殺了。金矮子、袁姍姍不可能。姍姍不可能,李剛更不可能。王道漢相當於是‘線人’,幫兇?可能性微乎其微。王順利的兄弟或者說‘兄弟’的朋友,都有可能參與殺人案?”強主辦一字一頓道:“我認可楊大的前兩點建議:找到寧賴子屍體,才是圓滿破案的‘王道’!”

張局聽到這裡,摁掉菸蒂,緩緩道:“先把柳光蘭‘關起來’,細查不確定因素後——再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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