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剛放過去,徐夢潔就秒回了。
“大佬您說,什麼條件我都答應!”
本來,這句話,陳明看上去很正常。
但一想,這傢伙連私房照都敢發,說不定是真敢什麼都答應。
和這種人,陳明不敢亂開玩笑,直說道。
“不能用你現在的公司發行,版權必須在我這。”
“唱我的歌,就得以我的人的身份唱。”
徐夢潔在家,一開始看陳明這條訊息,還以為要搞什麼潛規則。
可是見到真的只是這些基礎要求後,反倒是有些失望。
“大佬,您放心,我是懂規矩的。”
“那你找個能錄製的地方吧。”
“半小時後,會給你發三首歌,你選一首唱就行了。”
“嗯。”
“嗯?”
徐夢潔完全是下意識地陳明說什麼她答應什麼。
剛才那句話,她只看到了一部分內容。
給自己寫歌,三選一。
可是,重看了一遍。
半小時?
還是三首歌?
難道這就是大佬的世界嗎?
但徐夢潔可不敢質疑。
既然是陳明說的,那就說明他有這個把握。
或者,也只是一種推脫的理由。
先去按照陳明的安排去做吧。
而陳明這邊,十分鐘都是說多了。
寫《起風了》這種歌,需要費點腦子。
但寫流行情歌,可真的不難。
說是太簡單了都不為過。
提筆創作,三首歌沒花上二十分鐘就完成了。
《記事本》、《時間煮雨》、《說散就散》。
之所以寫三首,陳明也有自己的打算。
如果,徐夢潔真是個可造之材,在流行口能火,確實可以投入些資源。
鄒深是王炸,只能走最精英的路線。
口水歌是絕對不能唱的。
但口水歌也是一定要有的。
這個時候,就是徐夢潔展示自己的好時候了。
寫完,陳明直接給徐夢潔發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