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孫學武解決後,我們手裡的錢就來到了八十萬,按照宋小雪說的,只要將徐總督解決了,再用一百萬打通關係,我們的懸賞就能順利的解決。
機緣巧合之下,我們錢確實只差二十萬了,可這件事最重要的是將徐總督這個人給解決了,他不死,有一百萬也沒用。
畢竟他對我們恨之入骨,肯懸賞一百萬,又怎麼會在乎我們手中的一百萬。
解決徐總督這件事急不得,只能慢慢來。
不過錢的事我們卻可以提上日程,解決身上的懸賞需要錢,今後在緬北生活也要錢。
剛好手裡有八十萬可以作為啟動資金,在緬北做點生意出來。
對於用這八十萬創業,聶紫萱他們沒有任何意見。
現在的我們就是一條繩上的螞蚱,都回不了國,也都只能在這個地方待著下去。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們只有彼此值得信任。
這件事確定下來後,我們幾個從園區裡逃出來的人都在小勐拉花了一筆鉅款,換了一身造型。
小勐拉身為第四特區,本身的發展要比買妙瓦底那邊好得多,相對來說要安穩一些。
同時和妙瓦底的距離很遠,徐總督的懸賞就算是傳到這邊,也只有少部分人關注。
但為了保險起見,我們還決定儘量將自己偽裝一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改頭換面之後,我們開始對小勐拉的酒吧進行摸底,尋找一家合適的接盤。
對這方面,經常混跡在其中的趙巖很是熟悉,沒幾天功夫就將小勐拉大大小小的酒吧摸的一清二楚。
從他的瞭解來看,在當地的這些酒吧中,雖然對一些違禁物品表明上是禁止的,但私底下卻是特別的泛濫。
在這些酒吧中,不乏有黃賭毒的出現,而且一旦到了深夜,這種狀況就更加明顯了。
對於這種情況,我也表明了我的態度。
那就是堅決不碰毒,這東西一旦沾上了就再也出不來了,簡直就是在抹殺。
我開酒吧只是為了求財,在緬北這塊地方賺點錢生活下去,對於這種東西我是絕對不會碰的。
同時我也告誡聶紫萱、宋浩他們,讓他們千萬不要碰這東西,誰要是碰了,就將他扔回園區。
至於黃賭,這兩樣東西在緬北是合法的買賣,當地官方根本不會管。
而且在這種地方開酒吧,沒有點別的東西別人憑什麼來?
緬北就是一個混亂之地,要真開了一個三無酒吧,估計只有小朋友才會來消費。
所以對這兩種東西,我也不抗拒,畢竟沒有的話,酒吧也就開不下去。
在這裡我也奉勸大家,黃賭毒千萬不能碰,大家一定要潔身自好,不要輕易的去嘗試這些東西。
一旦你嘗試了,就像洩洪的水閘,永遠都回不了頭。
最後的結果必然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言歸正傳。
經過趙巖摸排後,我們鎖定了一家叫做迷失惡魔的酒吧。
這家酒吧不大,裝修也還可以,平時來來往往的客人也不少,最重要的是將它盤下來只需要六十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