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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言傳身教

“敲什麼敲,要當什麼快些拿出來。”

賀朝奉一臉不耐地從櫃檯後的搖椅上爬了起來,哈欠連天地揉了揉鼻子,催促展澈要當什麼快些拿出來,別耽誤了他睡覺。

“看看,這值多少”

展澈和沈錦書對視一眼,隨後,從沈錦書的手腕上滑下一個翡翠玉鐲。

展澈低著頭將翡翠玉鐲小心翼翼地放置在櫃檯上。

賀朝奉透過櫃檯上的小視窗將翡翠玉鐲拿起,對著陽光晃了晃,又用手指輕輕敲擊一下玉鐲表面。

“五十兩紋銀!”

經過一番的鑑定,賀朝奉給出了一個極低的價格。

沈錦書不動聲色地抽著展澈看了一眼。

展澈用手擦了一下鼻翼,有所暗示地朝著沈錦書垂下眼眸,然後故作發怒地拍了一下櫃檯:

“什麼?

我家主子這翡翠玉鐲可是祖上傳下來的,怎麼也值個幾百兩銀子,就五十兩紋銀,你當是打發叫花子哪?”

“破碎鐲子一枚,五十兩紋銀,愛要不要,你嫌少我也不攔著你去別家典當!”

說著,賀朝奉毫不在意地將翡翠玉鐲內壁一抹,隨後丟在櫃檯視窗外。

“當了!”

沈錦書十分乾脆地說了一句,早在馬車上,展澈就告訴過她當鋪裡的一些不為人知的潛規則。

例如,品相好的東西,當鋪會刻意地貶損,典當的價格是物件價格的多少就看當鋪的良心,一般是一半一半。

而有些黑心的當鋪則會刻意地壓價,能壓多低就多低,但凡進了當鋪的都是手頭緊,缺錢急,故而……

當然,若覺得價格不合理也可選擇不當,“貨比三家”,典當也是如此!

只不過,拿回的物件在其他的當鋪典當所開的當價絕不會高出第一家。

至於為什麼,不用想,必然是在物件上動了手腳!

“三個月為限!明一暗二,過五不過六!”

賀朝奉刷刷刷地拿著毛筆快速地在典票是寫寫畫畫,習慣地提醒著對方。

對於賀朝奉說的行內話,展澈也有簡單地和沈錦書解釋過一二。

所謂明一暗二,是指當期到期後,當鋪並不立即處置此物品,而是繼續保留一個月——這是明規則。

事實上,這一個月過去後,當鋪還會暗中繼續保留一個月,相當於實際上保留了兩個月。

而“過五不過六”,是指當鋪在收取利息時,三十五天按照一個月計息,三十六天則按照兩個月計息。

雖然只是一天之差,但利息就已翻了一倍。

“你瞅瞅,沒錯的話就籤個字!”

賀朝奉說著便將當票從視窗遞出交給沈錦書檢視。

沈錦書執著毛筆隨意地寫了兩個字,而後一句話不說拿著五十兩紋銀帶著展澈離開了當鋪。

從當鋪出來,兩人並未離開,而是去了當鋪對面的茶樓,點了一壺茶水,幾盤瓜果。

“奸商啊,果然是奸商啊!”

沈錦書看著當票,感慨地一陣搖頭。

這副手鐲可是她十歲生辰,外祖送自己的禮物,怎麼說也是值個好幾百兩,卻沒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