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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不做影后姐妹花(34)

程秋芸的婚姻平淡中又滿是一地雞毛。

程秋芸跟原主的爸爸江騰不是自由戀愛,是相親認識的。

年齡都大了,家裡都催婚催的緊,相親後相互不厭煩,條件合適,三個多月後兩人結婚了。

結婚後沒多久程秋芸有了身孕。

再兩個多月後,江騰出了車禍去世了。

江家要求程秋芸打掉肚子裡的孩子,程秋芸沒有同意。

倒不是程秋芸對江騰多有感情,相反兩人之間的感情很淺,淺到誰都沒想著主動跟對方合個影。

結婚後感情沒有很快培養起來,跟結婚時程、江兩家的撕扯有關。

程家要求彩禮十八萬八,江家說要十八萬八可以,但婚後要跟江騰一起還貸款。

江騰的房子雖然買的早,貸款總額不高,但也有三十來萬沒還。

共同還貸還不加名字,程家哪能幹?程秋芸自己也不會願意。

婚事差點黃了。

最後各退一步,程家只出八萬八彩禮,房子的貸款江騰在婚前還完。

這才結成了婚。

但彩禮被程父程母“借”走了,沒給程秋芸。

江騰知道了很不高興。

兩人的感情一直淡淡的。

程秋芸不願意打掉,純粹是想要一個自己的孩子。

江家的態度很強硬,說孩子生下來姜家不會認,也不會出撫養費,以後更不會有來往。

江騰還有個哥哥以及小侄子,江家不缺繼承香火的。

不認的目的是不想讓程秋芸肚裡的孩子繼承江騰的遺產。

兩人結婚時間短,共同財產很少,牽扯到繼承的是兩人住的房子,江家想把房子留給江騰哥哥家的兒子。

婚房算是江騰的婚前財產,程秋芸沒有繼承權,但她肚子裡的孩子有。

程秋芸答應了江家,還應江家的要求籤了書面協議。

不過也沒太虧著自己,結婚時房子重新裝修了下,一部分傢俱是程秋芸買的,讓江家折錢給了她。

兩相結清,互不相欠。

所以程文錦跟程秋芸姓程,跟江家不再有任何關係。

程秋芸不僅搬出了婚房,還離開了從小生活的城市,來到了凌城。

跟程家少有聯絡的原因是不想再受程父程母的掌控。

程秋芸本來沒想著結婚,她一個人掙的不少,能顧住自己的生活費還能剩一些,準備存著自己買房,要是姻緣到了再結,不到就不結。

但程父程母以及家裡親戚常年不斷地催逼,她迫於無奈選擇了妥協,相親並跟江騰結了婚。

江騰意外去世後,程家支援程秋芸留下孩子,也是看上了兩人的婚房,肚子裡的孩子繼承等於給了程秋芸,給了程秋芸,程秋芸的弟弟就能住,這住著住著……

程秋芸的性子是外柔內剛,雖然願意就一些事向父母妥協,比如她打心裡對結婚不大上心,可父母想讓她成家,她妥協去相親了,遇到個還不錯的江騰,便也湊合著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