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揹著揹包的李長亨,用毛巾開始在房間裡四處擦拭,稍微一想就明白李長亨這是在擦指紋。
心思轉的很快的他,沒說出想說的。
就見李長亨把背上的揹包扔給他,說道,“你帶著行李先上頂樓的陽臺等著,我一會帶著鑰匙去懷特街,那邊有條小巷是流浪漢聚集地。
等我把鑰匙丟在巷口,再回來和你一起從樓頂跳到邊上的大樓,從其他樓層裡離開。
最遲明天早上,甚至今天晚上就會有流浪漢溜進這間房子,之後警察就算來了,什麼有用的線索都找不到。
至於房東,一個月只見一次,他要是和我們面對面,那肯定能認出我們。
可完全靠記憶描述我的長相,嘿嘿”。
“明,明白,我這就上樓”,弗蘭克說完,瞬間就覺得這有點像特工電影裡演的一樣。
對比自己只大一歲的李長亨就更信服了,根本沒想過自己已經被李長亨嫌棄。
而正在思索著還有沒有漏洞的李長亨,根本就沒想過自己為什麼會不用想,一緊張下就能想到這種處理辦法。
好像這些經驗就印在腦海裡一樣,緊急的時候自然而然就能想到。
十幾分鍾後,口袋裡放著根小鐵絲,一把尖頭鑷子的李長亨,路過流浪漢聚集的地方時,
從口袋裡拿出手巾,無意露出小鐵絲和鑷子,慌亂的左右看了幾眼,離開時,根本沒發現一把貼著403數字的鑰匙,從手巾裡漏出來,掉在地上。
而看到這一幕的幾個流浪漢,很快就誤以為李長亨是菜鳥小偷
等他走了十幾米,就有人走過來,撿起鑰匙。
李長亨一路往家走,回來的路上藉著拐彎,或者街邊商店的玻璃,霓虹燈之類的光滑物體,不用回頭的觀察幾次。
確定有幾個流浪漢模樣的傢伙跟著自己後,走上租住的大樓後徑直就跑上頂樓。
帶著等了半個多小時,等的心急的弗蘭克把揹包、手袋扔到兩米外的另一棟居民樓上,倆人跳過去後又跨過一棟樓,才下樓離開。
而那幾個流浪漢,在樓下等了半個小時,見403沒亮燈有人就開口道,“那個小鬼肯定是扒手,我們上去借點錢花花,他一定不敢不給,更不會報警。
而且你們想過沒,有人回家會不開燈嗎?”
這話瞬間讓其他人雙眼放光。
回家不開燈,要不是做賊心虛、或者在家裡做什麼機密之事,要不這裡根本就不是他家。
所以,等換過外套,帶著個棒球帽的李長亨帶著弗蘭克,來到他們住的房間對面的大樓4樓裡,就看到幾個流浪漢進入他們之前住的房間。
嘴角一笑,就聽弗蘭克有些高興,又有些焦急的說道,“計劃成功,那我們還是早點離開唐人街,甚至離開舊金山?”
“NO”,李長亨頭也不回的說道,“現在還沒到自亂陣腳的地步,而且就算要離開,我也得去學校和孤兒院,拿回所有照片”。
“沒錯,沒錯,還是你想的穩妥”,沒任何這方面經驗的弗蘭克,此時是李長亨說什麼,他就做什麼。
卻不知道李長亨心裡在想著,是不是趁機甩掉弗蘭克這個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