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帶著專用的獵槍,那發現獵物讓你第一個開槍”。
對獵鹿沒多大興趣的李長亨,無奈的看著一群只帶著霰彈獵槍。
與其說是來獵鹿,還不如說是不想這麼早回家的查爾斯等人,心裡好笑的說道,“我槍法不太好,要不槍給你用?”
“NO、NO”,肩膀上掛著獵槍的安德魯立刻不同意道,“亨利,給你個提醒,槍和姑娘是絕不外借的”。
“安德魯,你給我閉嘴”。
查爾斯不滿的瞪了弟弟一眼,然後就見安妮不滿的皺皺眉,然後側身看向遠處雨幕中的丘陵。
“算了,走吧”。
李長亨無奈的搖搖頭,把M700掛在肩膀上,從車後備箱裡拿出自己的那把獵槍,和十幾發獵鹿彈交給安妮。
檢查了腋下的柯爾特巨蟒,把匕首用皮帶束縛在腰間,背起野營用的巨大揹包。
在查爾斯等人驚訝的目光中,走在安妮前面,率先走下山崗,往遠處的丘陵走去。
安德魯小聲嘀咕道,“這傢伙準備的這麼充分,該不會是經常野外狩獵的老手吧?”
“這很正常,安德魯”。
人群裡一個叫傑弗裡,兩個月前在羅馬城裡,被李長亨嚇的不敢動手的年輕人說道,“這傢伙是米國人,打獵的機會可比我們多”。
李長亨也不管查爾斯一群人想什麼,只管帶著肩膀上扛著獵槍的安妮,往最高的山丘上走,而且還刻意避開不遠處的樹林。
此時已經快下午4點了,加上下雨天色已經有些昏暗了,這種天氣和時間進入樹林,簡直就是自找麻煩。
走了五六分鐘,心情非常好,走在李長亨身後嘀嘀咕咕和他說話的安妮,忽然看到李長亨抬起手,示意安靜。
安妮忙從肩膀上拿下獵槍半蹲在地上。
同樣蹲下的李長亨,從風衣上口袋裡拿出個小望遠鏡,對著八九十米外的山樑看了幾眼。
就把望遠鏡交給臉上露出激動表情的安妮,指著遠處躲在個岩石下面的紅棕色身影道,“應該是隻出來找食物的狐狸”。
狐狸是半冬眠式的動物,有食物就睡覺,沒食物就出來找吃,安妮拿著小望遠鏡看了十幾秒,就確定的點點。
“親愛的,最好一槍就擊斃獵物,要是沒把握就靠近點,或者放了它”。
英格蘭人反對獵狐,最大的原因不是用槍獵殺,而是因為狐狸太狡猾,別說一槍打中了,就連找到他們都很難。
所以,獵狐時尋找、追趕、包圍、圈住等等工作,全是獵狐犬來完成。
也就是說狐狸在被獵殺前,會被一大群獵犬不停追著,直到它精疲力盡、哀嚎、惶恐時,才會被騎著馬的獵手近距離一槍幹掉。
有人覺得這不人道,同樣有人喜歡這種貓捉老鼠的遊戲。
距離才百米不到,李長亨拿下M700,開啟保護瞄準鏡的蓋子,調整到8倍就清晰看到狐狸的胸口部位。
沒任何猶豫的扣動扳機。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