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身強力壯,透過剛才的下水道都得半個小時。
霍布斯已經近70,而且資料上顯示他的腿還有點毛病。
拉著半漂浮在汙水上的運輸工具和兩噸的鑽石,沒一個小時他不可能走出來。
要是休息的時間過長,就得一個半小時。
來到汙水處理點後,此時的他肯定很疲勞。
再把鑽石袋子從皮划艇上一個個拿出來,拉著皮划艇穿過兩道水閘,又要搬動兩噸的鑽石袋。
這中間稍微勉強點,不去休息,他可能直接累倒在這裡。
而且這期間消耗的時間,可能比把船拖出來耗費的時間更長。
前後至少23個小時,霍布斯要是還用皮划艇,帶著鑽石進入寬河道的話。
他根本沒時間回家,清洗自己身上的異味,換衣服等著鑽石集團的人通知他回總部。
也就是說,拖著皮划艇離開汙水河道的那11.5個小時後,他很可能把分包好的鑽石,直接沉進兩米多深的蓄水池裡。
除了專門的工人,沒人會發神經的進入汙水處理蓄水池。
而且只要稍微查一查,就能知道工人會在什麼時候來清理水閘。
再說霍布斯給鑽石集團的時間是48小時,僅僅兩天時間被工人發現的機率可不大。
不用親自來回搬運兩噸重鑽石的霍布斯,不僅節省大量體力和時間。
只要把本來就不重的皮划艇拖過三個蓄水閘,讓它順著變寬、變深的水流往外漂,能迷惑追查者。
最後順著皮划艇查詢的人,很可能會發現船已經進入泰晤士河,或者第二個汙水處理點。
進而認為劫匪已經在那裡上岸。
畢竟離鑽石集團總部幾公里遠的地方,再把鑽石運走就沒那麼顯眼了。
就算有人看到,可工人模樣的人搬運帆布袋,大概也引不起普通人的注意。
追查的人要是順著這點去查,最後肯定毫無線索。
而霍布斯需要的也就是48小時而已,找鑽石的人稍微被轉移了調查方向,兩天時間隨便就過去了。
所以,這麼一推測,鑽石很可能就在那兩個汙水沉澱池裡。
當然,要是霍布斯有幫手,鑽石也可能被人在第一個汙水處理點,就裝車運走了。
這想法一出現,就被他否定了。
還是那句話,要是霍布斯的目標是錢,運走鑽石就很正常,可他的目的不是錢,甚至鑽石也是工具而已。
電影裡不還是任由勞拉奎恩上報鑽石集團,用來清洗自己身上幫兇的嫌疑?
沒錯了,李長亨心裡再次確定自己沒想錯,鑽石一定就在汙水沉澱池裡。
又不停流淌的汙水,被放進去的袋子,用不了多少時間就會被汙濁物給覆蓋住。
除非徹底清理那個池子,否則沒人能想到這種髒兮兮的地方,居然會藏著倆噸重的鑽石原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