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同權沒問題”。
羅伯特思索一會,又說道,“但融資過程中,要是第三方能提供。
明顯利於公司發展的非資金優勢,比如市場、技術、甚至是官方的支援等等有利條件的話。
除非你也能拿出相應的條件,否則在董事會投票後,可以否決當次的優先融資權。”
否決一次,而不是直接取消,李長亨倒是能接受。
畢竟那時候,他自己也是英特爾的股東,不可能明知對公司有利還反對。
真那樣就是和錢過不去,而且是和全體股東的錢過不去。
想分化拉攏的前提,是你能為別人提供利益。
或者讓人看到美好的未來。
這種和所有人作對的事,他可沒那麼傻。
李長亨嘴角一笑,羅伯特說這些,就等於說他不反對英特爾多個新合作伙伴。
“沒問題,不過我能給與的公司市值報價,是不能超過當年營收額,減去成本的淨收益的20倍。”
這就是手裡有充足資金,和那些幹有股份,卻沒現金的創始人最大不同,和最大優勢所在。
淨收益的20倍,這是對待科技類上市公司的標準。
沒那個投資機構會在第一輪,第二輪就估值如此高。
等到第三輪、第四輪時,看到發展前景的投資機構,才有可能如此估值。
而三輪、四輪後,李長亨就算不跟投,他手上的股份也肯定超過30%。
然後就是上市。
羅伯特驚訝的看著李長亨問道,“一年淨賺50萬,你就願意把公司估值為1000萬美金?”
李長亨笑著點點頭,“接下這筆訂單,十萬枚晶片賺20萬美金,公司的市值就是增加了400萬美金。
不夠我要求成為董事局董事長,如果你們同意,我可以把所有零部件的代工都交給英特爾。
明年還保證晶片的訂單不會少於40萬片。如果少了,我會私人補齊英特爾應該賺到的80萬美金利潤。”
羅伯特激動的立馬站起來道,“你保證不干預我的經營,不干預摩爾和安迪的研究?”
“這可以寫入合同裡,但期限是3+3年”,李長亨眯著眼睛笑道,“頭一個3年,是你和其他兩個股東。
出現重大經營失誤,或者研究出來的產品,嚴重不符合預期,甚至就是失敗品的時候。
你們有3年時間調整,要是還不能扭虧,或者研究出新的產品。
我會正式行使董事長的權利,介入公司事物。”
6年的經營和調整期,要是還不能把公司帶回正常的軌跡上,羅伯特自己都覺得不用面前這個年輕人說話。
其他股東就會跳出來質疑他這個負責人。
而且真出現那種情況,羅伯特自己都覺得沒臉再賴在管理者的位置上。
畢竟那是和自己的財富過不去。
而英特爾未來的成就,註定讓李長亨不會放棄這家公司,所能帶來的榮譽和影響力。
想想智慧手機出現之前,那無處不在的英特爾標誌,就知道稱霸一個行業的企業,絕不是一個市值百億的電腦公司老闆可以比的。
此時的英特爾正處於最虛弱的時期,一旦加入進去,未來人們只會認為這家公司,是在他的領導下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