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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後手和復仇基金

米國非盈利的慈善基金會,不需要交35%的營業稅、各個州的州稅,資本利得稅,股票利得稅、交易稅。

也就是說,只要你的投資能跑贏5%的捐贈,賺到的任何一毛錢,都不用向米國佬交稅。

不過,這種基金也不是沒任何壞處的,至少很多投資是得公開的。

這等於會明晃晃的讓人知道,你到底有多少錢。

或者更準確一點的描述是,你到底自主的控制了多少錢。

可惜安妮不肯簽字,李長亨就只能用第二種辦法了。

家族信託。

這玩意各個國家都有那麼一點點不同。

而且李長亨不可能今天成立了信託,明年1月低自己安全從月球回來。

卻發現自己的財富雖然名義上是自己的,受益人也是自己,但管理權卻不在自己手上的事情發生。

最直白的解釋就是,房子的產權還是你的,房租也是你的,但房子租給誰,還有高於最低收租標準後,房子租給誰,信託管理者說了算。

就算未來這棟房子從100萬漲到500、1000萬,你還是沒權賣掉房子。

所以,李長亨直接把信託管理者,設定為離岸公司。

而這家公司的所有者是李長亨自己,然後他沒把遺囑所有人定為安妮,而是把她定為受益人。

就是說李長亨安全回來了,一切還是他說了算。

可一旦他回不來,安妮是最後的受益人,卻不是管理者。

這樣也能避免安妮那邊有人打這筆錢的主意,又能讓安妮一輩子都過上富裕生活。

簽完字後,李長亨拿起電話,撥通莊園內線,詢問巴尼瑞銀的人來了沒有。

沒多久,安妮有些木然的看著李長亨又在一份檔案上簽字。

而這份檔案的內容,簡單點來說就是一份換了名目的復仇基金。

一旦他死了,任何和他的死亡有關的人,還有打他財富主意的人,全會登上暗殺目錄。

而整整一億美金的復仇基金,別說幹掉10個人了,就算100個、200個都沒問題。

當然,明著說復仇基金肯定不合法,但換給名頭一切都順理成章還合法。

至於換成什麼名頭,就沒必要說的太明白了。

兩個大律師和瑞銀的人,再李長亨簽完字後,看他的目光裡毫不掩飾的帶著恐懼神情。

這可是實實在在的背叛他,就死全家的索命符。

而且是真能,也願意拿出整整一億美金,來上演一出,我死後哪管洪水滔天的真例項子。

李長亨把幾份檔案鎖進一個鈦合金手提箱裡,然後獨自出門。

再然後,就沒人知道他把這個箱子藏在哪裡了。

說起來李長亨自己也覺得奇怪,在把外表被小牛皮包住的鈦合金的箱子,藏在哪裡的問題上。

為什麼會第一個念頭就是費蘭克阿巴內爾。

想來想去都想不明白的李長亨,最後只能把原因歸納為,自己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個認識的就是弗蘭克。

第一次借錢找的人就是他。

第一次打工、第一次合租、第一次準備把別人當成自己的替罪羊的也是他。

第一個合夥搞錢的人全是他。

所以,雖然實實在在的防備著費蘭克,卻也真的把他當成第一個朋友來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