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帶還拿到米高酶本來就有的幾座酒店的所有權。
甚至,科裡安這傢伙說不定一開始就想著,先付兩、三千萬美金的收購資金。
等合約簽訂了,股份到手時再公佈在拉斯維加斯興建米高酶酒店的計劃,吸引大量資本的同時,這家酒店還沒開建,就能憑空漲幾千萬美金。
只要肯賣掉一些股份。
就能空手套白狼一樣的,獲得收購米高酶的剩餘資金。
想到這,李長亨不有感嘆著,能攪動一個行業的人,就沒一個是好相與的。
然後就明白米高酶的管理層,為什麼會如此大膽了。
這群人不信任,也不敢信任科裡安和他的科克娛樂。
而且,這也能反過來說明,自己為什麼無論如何回憶,都想不起米高酶第一次出售的價格到底是多少。
要是再結合拉斯維加斯能建立起來,靠的就是米國南部灰手黨手裡不乾淨的現金,和米國卡車司機公會的退休基金。
一想到科裡安背後站著灰手黨和全米最大、影響力最廣的公會。
李長亨瞬間覺得,這裡面的齷齪和問題,可能會嚴重到發生一場地下世界的戰爭。
只幾秒間,他就決定放棄收購米高酶。
因為自己這種身份的人實在沒必要為了一家,自身就滿是破洞的爛船。
而且還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和一股黑勢力,一股半黑不白的勢力產生恩怨。
如果非要收購一家好萊塢公司的話,實力最小,內部還不算爛透了的聯美,反而是最好的選擇。
至於海外發行權的問題。
李長亨皺眉的思索片刻,很快就猛地發現。
好像聯美真的非常、非常適合自己。
沒有海外發行網路,不要緊。
在自己建立米國之外的院線的時候,這情況反而對他、對聯美都是最好的選擇。
有院線就等於直接有了發行網路,而且歐洲和島國就是最重要的海外票倉。
至於南美,南亞,這些都只是時間和花費一些錢的問題。
然後電影公司在米國,院線在米國之外。
還能避開米國的派垃蒙反壟斷法案中,不準電影公司集製作、發行、在自家電影院播放的限制。
1、20年代時,好萊塢幾個大公司曾經因為製作、發行、院線都掌握在自己手。
然後又給了中小電影公司的片子,進入院線播放的機會。
如此上下通吃,又籠絡住絕大部分電影公司的心,而輝煌了三十多年。
可也導致了資本的窺視,甚至想一口吞了米高酶、派拉蒙這種數一數二的公司。
最後結果當然是沒成功,然後就有了好萊塢八大被判壟斷。
不過,就算判決成立,好萊塢當時還是沒屈服。
這是好萊塢和加州財團第一次擋住了華爾街,和其他州的銀行家、財團的入侵。
這官司一打就從38年打到48年,可隨後米國人就無奈的發現,對這些電影公司的處罰力度好像太大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