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簽訂了3個月內,訂購10萬臺電磁爐的合同後,李長亨為格羅夫納舉辦了一場規模不算小的酒會。
而3.2英鎊一臺的價格,加上運貨到紐約的合同,讓格羅夫納等於只賺了點人工費而已。
要不是數量不算太多,合同上又註明了,這批電磁爐不能在實體店銷售,也不能轉讓給第三方,更不能在歐州大陸銷售。
即便李長亨掌握了電子產品公司40%的股份,格羅夫納也絕不會同意這價格。
以此時的匯率來算,3.2英鎊差不多也就8美金。
這價格比起市面上的電磁爐,直接少了3.4倍。
而李長亨則決定只賣10美金一臺,賺不到錢,目的也只是利用銷量,來刺激米國各大生產廠商。
從他們手裡拿到更低的出廠價格,畢竟此時的米國正處於經濟衰退期。
普通人手裡的錢變少了,廠家也比以往更難賣貨,有了一個能挽救他們的廠子的途徑。
一些快破產的產商,哪有心思去管未來被李長亨拿住了銷售渠道,會被李長亨制約的難題。
真到了那個時候,也得先盤活廠子,再和李長亨談判。
至於電視購物發展起來,會削弱中間商的利益,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見識過移動購物狂潮的李長亨,當然明白電視購物興起,必然等於搶走一部分人的利益。
但銷售中間商不管是米國,還是歐洲,力量比起財團來說,確實低了好幾個級別。
而且之前這些銷售商之間斗的有多狠,未來他們合作的難度就有會多大。
最終大機率只是一盤散沙。
至於格羅夫納的電子產品公司,被利用完了之後,肯定甩到一旁去。
畢竟李長亨看的很清楚,米國才是自己的基本盤,也是最能賺到錢的市場。
真幫英格蘭人打擊米國本土商人,絕對是愚蠢的行為。
好在這批貨只是普通的電磁爐,一旦銷量開啟了,豪華型電磁爐的銷量,必然會因為名氣而跟著銷量上漲。
賺錢肯定是沒問,品牌價值的提升也是李長亨的談判團隊,能勸下格羅夫納和他的團隊的主要原因之一。
不過格羅夫納妥協,不排除他在顧忌李長亨在米國和英格蘭的勢力,還有垂涎他手裡其他的生意。
未來的先不說,這些年光港島尖沙咀十幾棟大樓,和大量基建工程。
就讓格羅夫納名下的建築公司賺的缽滿盤滿,甚至他已經把一半以上的精力和人手,派去了港島。
作為格羅夫納家族此時最大的金主,李長亨的要求只要不過分,格羅夫納是沒多少底氣違抗的。
等10萬臺電磁爐,真的如李長亨的預料一樣,很快賣光了。
格羅夫納除了計較產品的價格,又希望銷售價格更高、外觀更精美的電磁爐外,就更沒底氣和李長亨計較了。
大概是因為李長亨第一次主動開酒會,雖然邀請的人並不算多。
可不請自來的人,已經超過了邀請人數的10倍以上。
除了因為李長亨的原因外,米國人表面上看不起已經沒落了的英格蘭貴族,但心裡還是很主動的想結交大貴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