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時候,被斷了利用潛艇運麵粉的卡利集團,百分百會學麥德利集團,利用小飛機,大規模的往米國偷運貨物。
當然飛機偷運的辦法確實不錯,而且這事也不是什麼秘密。
最關鍵的還是巴里發明的,從小飛機上空投麵粉,才能一次次躲過FBI、DEA、邊境巡邏警和米國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
只要卡利集團找到方向去查,一旦去碰巴里希爾,就一定會觸及麥德利的秘密和利益。
而且,說真的距離更近的墨西哥麵粉商,也一定會有人嘗試著也利用小飛機突破兩國之間的邊境。
這會增加米國各個執法部門的麻煩,卻又給了大家足夠的理由向上面,或者國會要更多的經費。
DEA忍上半年一載,等其他部門的裝備升級之後,再向上面要更多的經費,也就順理成章了。
至於FBI是否有權利調查麵粉,這其實在FBI成立之初,就已經獲得這方面的權利了。
某種程度上來說,只要是發生在米國的刑事案件,FBI就有權利去查。
要不是和太多執法部門的權柄重合,逼得FBI不得不讓步,只去管重大刑事或者跨州的案件,米國可能不需要警察、邊檢管理局和菸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了。
李長亨按照副駕駛位置上的王牌試飛員的建議,足足繞了差不多十公里的一個大圈,才再次出現在巴里和另一架飛機的後方。
“DB3711號,立刻轉降新奧爾良,重複立刻調整飛行方向,轉降新奧爾良。”
說完,李長亨開啟戰鬥機的火神炮按鈕,拉高機身,然後對著幾公里外的海面按下開火按鈕。
“噠噠噠、噠噠噠。”
一連串的小水柱,出現在巴里駕駛的飛機前方。
“法克,巴里,他們真的開火了,我們怎麼辦?”
巴里希爾看著F14再次超過自己,心裡強忍著害怕和投降的衝動,深吸幾口氣。
腦子急速轉動幾下,很快想到辦法的喊道,“夥計,我們離海岸頂多只有40海里了,趁著F14需要再次繞行,乾脆拼一把。
先按照他們說的,朝著新奧爾良飛。
只要進入奧爾良郊區的大片居民區,F14應該不敢繼續跟著,否則音浪會震傷大量居民。
即便他們敢跟著,也不敢開火。
到時候我們貼著城市飛,避開雷達幾分鐘就安全了。”
同伴想了想,在坐牢和巴里的辦法之間選,很快就覺得這注意不錯,“OK,我跟著你。”
巴里立馬加大油門,以86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衝向新奧爾良的方向。
這傢伙心裡很清楚,速度越大,等F14再次繞回來需要花費的時間就越久,到時候再次減速,逼著F14又一次繞飛,自己就有機會衝進城市裡。
結果也和他想的一樣,等李長亨駕駛的F14再次繞回來時,三架飛機離海岸也只要16、7海里左右了。
而且,不用飛到新奧爾良,已經能看到大片夜燈下的一個小城。
巴里想都不想就激動的和同伴說了一聲,“減速,減速,然後跟著我。”
“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