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和阿斯塔一起讓出布桑礦業的24%股份、、、。”
“等等”,威爾斯還沒說完,弗蘭克就打斷他說道,“抱歉,威爾斯先生,我不認為以現在的情況來看,24%的股份能打動兩個前總桶、十幾個幗務卿、眾議員和參議員們。”
“法克魷”,威爾斯大怒的罵出口,“你們這群吸血鬼,別想從我手裡奪走金礦和公司。”
之前布桑礦業已經和貝爾福德簽訂了25%的流通股合約,再讓出24%,加起來是49%。
留在威爾斯和阿斯塔手裡則還有51%的股份,完全能保證公司不被人搶走。
可超過這個數字,自己還能控制金礦多久,就只有上帝才知道了。
至於布萊克礦業公司的20%金礦股份,反倒不用擔心。
誰掌握了布桑礦業,誰就掌握了金礦。
“我得提醒你,威爾斯先生”,弗蘭克笑眯眯的對滿臉怒容的威爾斯說道,“一旦金礦被收回,花1200萬美金購買金礦20%股份的布萊克礦業,是一定會找你索賠的。
因為金礦的開採權是布桑礦業的責任。
至於那些認購了500萬原始股的股民,反倒不需要太擔心。
按照合同來算,這是遇到不可抗力的外因,只需要退還他們的認購資金,再打一場贏面很大的官司就行。
不過,這場官司的原告有點多。
一旦這些人和機構以不同州,法律訴訟程式和賠償金額不同,而一個接一個的和你打官司。
即便你能一直贏,但未來幾年、十幾年裡,你或許都得時常站在各個州的被告席位上。”
威爾斯心裡一緊,卻又不知道如何形容和開口了。
法律他不瞭解,但不同州的訴訟程式不同,他還是知道一點的。
當初他親爹還活著的時候,公司也遇到過不少誇州的官司。
然後一想到自己會面臨十幾場,幾十場官司,威爾斯立馬就慫了。
不是他怕打官司,而是他沒錢。
即便是億萬富翁,面對幾十萬、幾百萬美金的官司費,肉痛的同時,還會被煩死。
當然,要是他真是億萬富翁,一切或許都不會發生。
想到這,威爾斯立馬下定決心先過這一關再說。
盯著弗蘭克說道,“你們想要多少?”
卻沒想到弗蘭克只是笑了笑,然後按照李長亨的叮囑說道,“威爾斯先生,貝爾福德只是券商。
關於布桑礦業股份的事,你得自己和別人談。”
這下反倒讓威爾斯詫異不已,可看到弗蘭克的目光放在辦公桌上的一張名片上。
威爾斯立馬明白弗蘭克這是不想擔任何風險。
拿起名片看到上面只有一個電話號碼,又罵了一句之後,反而沒那麼恨弗蘭克了。
在他的意識中,弗蘭克可恨,但或許即便是弗蘭克背後的李長亨,也不願意得罪那麼多的權貴。
因為之前的金礦,價值也就7、8千萬美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