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別說野外打獵還會背上一個一米深的長揹包,帳篷之類的東西又放在馬背上攜帶,當然是多帶點東西以防萬一。
穿上白色的防水吉利棉外套,想了想後,又選了套叢林迷彩外套、褲子、軍靴做備用放進揹包。
再掛了一條毛毯和9塊僅夠3天的戰術口糧,又在腰間掛了把匕首,便捷火石,這才停止了挑選。
而他這舉動,吸引的弗蘭克下意識也選了一把格洛克和匕首,用戰術腰帶扣在腰間。
“阿亨,真不用我們跟著?”
李長亨笑著對張天志搖搖頭,“森林和群山裡沒人能殺的了我,而且只有我和弗蘭克,也更容易隱藏行蹤。”
張天志想到李長亨那驚人的身體素質還有槍法,不由點點頭,“我會讓人準備好2架直升機和20人的騎馬搜救隊。
不過,我建議你還是帶上兩條蘇格蘭獵犬。”
“沒必要”,李長亨再次拒絕道,“獵狗遇到野豬群的話,反而需要我去保護它。
而且我又不是真的去深山老林,只不過是在牧場內的山林中玩兩三天而已。”
見勸不動李長亨,張天志不由把主意打到弗蘭克身上。
“阿巴內爾先生,我建議你選狙擊版M416做打獵的主武器,30發彈夾加上攜帶5個彈夾、32倍瞄準鏡和消音器,絕對會讓你喜歡上打獵。”
見張天志已經把槍送到自己面前,弗蘭克先是一愣,隨後就想到李長亨剛才第一選擇就是張天志手裡的這把槍,立馬就把槍給換了。
李長亨也沒提醒弗蘭克,這把M416因為用的是7.62毫米的子彈,後坐力會強上不少的事。
背上揹包帶著弗蘭克走出莊園主樓,兩人沒通知其他人,在張天志的幫忙下上了兩匹馱著帳篷和炊具的馬,獨自離開了莊園。
騎馬跑了一個小時後,李長亨耍了個小手段,並沒繼續沿著山路走。
而是帶著弗蘭克來到一條溪流邊,沿著溪流的走十幾分鍾,就過河再走十幾分鍾又過河。
如此幾次後,基本上沒人能利用狗狗追蹤到自己,這才帶著弗蘭克進入山林。
半天之後,兩人在山林裡休息時,弗蘭克有些緊張兮兮的抱怨道,“亨利,只是打獵而已,你這麼做,搞的我都緊張了起來。”
李長亨嘿嘿一笑,“你都是身價10億的富豪了,更別說我了。
要是能抓到我們倆,別說普通綁匪了,就是一些武裝勢力肯定都會有那種心思。
所以,小心一點總沒錯。”
道理弗蘭克當然懂,但親身經歷時,緊張就不可避免了。
李長亨沒再管弗蘭克,而是藉著自己的視力遠超常人,時不時的掃過兩人一路走過的路和山下。
確定沒發現有人跟著自己,這才放心了下來,但內心深處卻又可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