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利毫不猶豫就申請了再次搜查特納家的調查令,可惜十幾個警察翻遍的整個屋子,甚至動用了金屬探測器,都沒發現屋子裡有第二把武器。
新聞把這訊息報道出去後,弗朗西斯已經和對手舉行了第一次一對一的公開辯論直播。
雖然弗朗西斯在辯論中,在經濟方面顯得沒對手精通,可前期的優勢讓他還是拿到的65%的支援率。
而且隨著第三次庭審的日期越來越近, 還是找不到新證據的情況下,就連驢黨自己都差點不抱任何希望了。
好在任何一件官司,總能讓能找到不妥之處,威利在庭審之前,以特納妻子還活著為理由。
申請法庭以謀殺未遂來替換之前控方對特納提出的故意謀殺罪,以此來推遲案子的開庭時間。
不管法官願不願意,既然檢控方提出的異議,至少也得繼續討論一番, 以確定是否要重新審理此案。
這一拖, 就真沒人知道得多久了。
一下子大象和驢子的態度發生的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沒開庭之前,大象是想盡辦法拖延開庭時間,驢子則用盡了辦法,逼得案子僅僅在一個星期內就開庭。
這也讓案子有很多不確定的因素都還沒確定,就有些急匆匆的開庭了。
現在雙方的態度調轉了過來,大象急著想結案,而驢子則千方百計的想把案子拖下去。
否則以米國法律規定的,一個案子或者說一項罪名不得重新定罪的原則,今後就算找到了證據,也無法定特納的罪。
可不論驢黨如何拖延,最終還是得找到新證據才行,最直接和有力的證據,當然是那把槍殺女受害人的手槍。
否則沒有直接的證據,即便威利找到了特納在案發當天下午, 去過他妻子和埃爾文幽會的酒店的影片,也無法證明這和他殺人有直接關聯。
只能證明特納確實發現自己妻子和人偷情, 算是有了殺人動機, 可問題又回到了原點, 兇器再哪?
再說這年代的影片影象,可想而知不會有多好。
加上特納戴了一頂軟圓帽,帽簷把半張臉的遮擋住了,法官極可能不會接受這份證據。
法庭內部爭論了好幾天後,最終因為有人用既然故意謀殺都比成立了,那麼罪名低一級的謀殺未遂也就沒再審的必要,來判定特納應該無罪釋放。
大家其實都知道特納就是謀殺他妻子的兇手,可法律就是這樣,一切都的講證據和程式。
否則今後米國的各類案件中,必然會出現大量警務人員無視程式,隨意收集證據,甚至圖省事提供假證據的情況出現。
特納得意洋洋的在律師和保鏢的護衛下離開法庭時,李長亨已經飛回了內地。
但戰壕去出現在特納面前,“伍德先生,我老闆讓我告訴你,他有個很有意思的故事,想寫成劇本並且交給聯美影業製作成電影。”
特納並不認識戰壕, 但他聘請的律師卻在他耳邊低聲說了些什麼, 特納這才皺眉思索起來。
好在李長亨算是弗朗西斯最大的金主, 不會也不可能在這種時候找弗朗西斯的麻煩。
特納笑呵呵的對戰壕說道, “有興趣去喝一杯嗎?”
戰壕笑著點點頭,“明天下午我們在特拉華州,和弗朗西斯伍德先生一起共進晚餐,怎麼樣?”
特納眼睛一眯,卻對戰壕毫無辦法。
畢竟這傢伙只是亨利李的手下而已,即便能對付,甚至幹掉戰壕,背後的亨利李還是座無法逾越,甚至讓人窒息的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