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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於青萍 第九十章 公私合營

林近一直也沒敢打酒的主意,如今卻要和三司合作建酒廠,這次可真是抱了條大粗腿。

林近揣著聖旨出了皇城,留下了趙禎與幾位宰輔繼續商量國事。

謄寫這份聖旨的人正是此時的中書舍人富弼。

富弼是無論如何也想不到,林近竟然會找官家要這麼一份聖旨,他一開始就比較看重林近,一心想要將外甥女嫁給他,遇到林母的阻攔才不得不罷手。

此時看到這份聖旨顯然又來了精氣神,只是他不知道這聖旨本就是給他外甥女討來的。

林近心情格外的好,雖說他此時還在孝期按理不得行嫁娶事宜,但李明月那裡卻是拖不得了,必須先將此事定下方可。

其實此時因喪納婦的行為在大宋民間比比皆是,已視為民俗,朝廷多年以來頻出政令仍然禁止不了這種行為。

只有官員才會遵守不得孝期納娶的禮法。

這也是富弼敢上門提親的原因,只是定個親卻比很多人守規矩多了。

何況林近本就不是這個時代的人,對此更是不太在意。

富弼想著去林家提親,而林近卻想著去李家提親。

不知道程凝兒知道此事會如何想,反正此時的李明月卻開心不起來。

無他當日七夕詩會上那個趙氏皇族趙仲旻的父親趙宗說請了媒人來李家說親了。

宋代講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此時李明月只有李明禮這一個大哥可以做主,答不答應只在他一念之間,由不得李明月心裡不急。

還好林近討了聖旨便直接來了李家別院,聽李明月如此一說,心裡也是生起了莫名的火氣。

這趙仲旻還真是不死心,竟真的請了媒人上門。

“郎君,不知道大哥會不會答應對方,你要儘快想辦法。”李明月催促林近道。

林近也明白李明月為何著急,兩人已經行了周公之禮,李明月怎麼還會再嫁給他人,若真是嫁到密國公府被發現非是處子之身也會被休棄。

“明月你先將劉敏忠喊來,讓他盯著你兄長千萬不要收對方的聘禮,否則就麻煩了。”

李明月聞言面色一變似乎也想到了什麼,急忙差人去請劉敏忠了。

林近擔心的是李明禮禁不住對方的以勢壓人收了對方的聘禮。

宋刑統與戶律令中皆有規定,“聘則為妻”,只要男方向女方下過聘財且女方接受了的,女方就已經成為男方名義上的妻子,兩者關係既受法律保護,又受道德約束。

在宋朝女方悔婚杖六十,男方悔婚不追聘財。李明月這等嬌弱女人又如何禁得住六十杖。

“明月可是擔心?”林近看著心神恍惚的李明月問道。

李明月只是點了點頭,心情尤為低落。

“明月無需擔心,大不了郎君帶著你私奔。”

“噗嗤”,李明月此時卻是被林近逗笑了。

“郎君這都何時了你還跟奴家開玩笑。”

林近雖覺得此事麻煩但只要李明禮不收對方的聘禮就問題不大。

隨即提筆寫了一封信,又讓李家別院的僕人請來信人,送給了自己勾欄的管事劉勝和。

林近此時當然也是要提親,只是這媒人一時不好找,李家雖是沒落了,但還是將門之後。普通媒人很難登門,要是讓歐陽修這個文人登李家的門又不太妥。

思來想去只有高遵甫最為合適,所以寫信給劉勝和,讓他將高遵甫請到李家別院來,商議一下提親的事。

劉敏忠很快趕到了李家別院,聽聞找他來是為此事也是一驚,同時也看出來林近與李明月怕是關係不那麼簡單了。

“劉大人只需攔住李明禮,不要讓他收了趙宗說的聘禮便可。”林近囑咐道。

劉敏忠聞言也不停留匆忙去了李家的宅子。他今日已是被林近的作為嚇到了,心中覺得若是得罪了這種狠人,自己怕是要被他算計死。

劉敏忠火急火燎的趕到李家府宅,卻看到李明禮正在與一位客人在廳裡喝茶,想著尋個機會問問李明禮有沒有答應對方的提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