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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糟心的趙禎

林近聞言心道,果然不出自己所料,呂夷簡如果知道這件事,非得氣的腦血栓發作不可。

林近打趣道:“你就不怕我言而無信”

吳淑姬面色一變,“你......”隨即她又一笑道:“我又沒告訴你具體在哪裡。”

“我已經猜到了在吳城。”

“吳城很大。”

林近笑道:“跟你開玩笑的。”

吳淑姬低頭不再言語,“不要想哄騙我了。”

林近又道:“我林致遠是缺錢的人嗎?”

“口說無憑。”

“不要忘了,你現在是我的小妾。”

吳淑姬頓時洩了氣一言不發。

“你可以去打聽打聽。”

林近搖了搖頭走出了房間。

林近離開此間並沒有離開李家別院,而是一頭鑽進書房,研究起來接下來要做的事。

如今國庫資產跌去了大半,要想扭轉這個局面,就必須想辦法說服所有投資者重拾信心。

林近此時才將前世的專業真正用到了實處。

他要逼朝廷立一個可以約束所有人的律法。

大宋物權法,其中要包括房屋,土地,作坊,股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私有權利的保護。

開篇第一句:“大宋物權法保護個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接下來就是一條條法律條文。

如第一條,上至皇帝下至庶民不得以不正當理由侵犯個人所持有的財產。

至末尾,生效條款,本律令自頒佈之日起立即生效,任何人不得違反。

林近憑著記憶將後世的一些法律條文,結合此時大宋的實際情況,分門別類羅列出來了幾百條律令。

這也只是個大概的概括,實際所需要規範的行為,還需要進行進一步完善。

到了晚上王蘊秀回了林家別院,林近又將吳淑姬叫過來一起吃過晚飯。

林近將大宋物權法的草稿丟給了吳淑姬。

“我林家可是不養閒人的,明日將此物謄抄兩份交給我。”

吳淑姬聞言愣了許久,她不情願的拿過厚厚的草稿紙。

“不情願嗎”

吳淑姬道:“這麼多文字要抄寫兩份,一日時間怎麼夠?”

林近聞言瞭然,“你先回去,我等會兒過去教你怎麼寫。”

吳淑姬起身拿著草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