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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提出立法

趙禎又問道:“如果是罪犯呢?”

林近回道:“只追違法所得,而不是抄家。”

趙禎點頭道:“朕會考慮此事。”

趙禎內心的想法很簡單,朕是皇帝就應該有生殺予奪的權利,被你這勞什子律法限制了怎麼行。

林近聞言瞭然,隨即道:“啟稟官家,臣已回京數日,準備明日便動身前往河北路。”

呂夷簡心道,這小子是步步緊逼啊!你不同意他立刻就撂挑子不幹了。

晏殊睜開眼說道:“臣覺得此事可以詳細商議一下。”

保護私人財產不受侵犯,其實損失最大的是趙禎這個權利最大的人,大臣們的錢有多少是搶來的大多都是受賄來的。

強奪他人家產在底層中層社會可能比較多,但是在他們這種高層是很少有人去明搶的,即便利用職務之便強奪也是非常不明智的。

晏殊一說話,餘下幾人也都蠢蠢欲動,這大宋最大的土匪頭子不就是趙禎嗎?自己等人同樣怕被搶啊!

章得象道:“臣也覺得此事可以商議一下。”

趙禎仍然猶豫不決。

林近又道:“查抄家產這種事做的多了也會受人詬病,而且也是可以有例外情形的。”

趙禎聞言問道:“你詳細說來聽聽。”

“律法只保護遵紀守法的良民的財產,而那些犯了罪的就另當別論了,不過臣還是建議只查抄違法所得,或者並處一部分罰金。”

眾人聞言又是沉思起來,他們都在權衡利弊。

林近掏出吳淑姬抄寫的大宋物權法,“這是臣昨晚整理的律令條文,還不盡完善,官家和幾位宰輔可以參詳一二。”

林近一次拿出兩冊,一冊傳給了趙禎,另一冊則被幾位宰輔圍著看了起來。

趙禎是越讀越心驚,這規定的面面俱到,自己以後要抄別人的家也得按規矩來。

呂夷簡則是對林近的才能更吃驚了,這物權法裡竟然還要保護了,著作權和專利權和股權。

這已經將所有能買賣的東西涵蓋了進去,而且還設定了違反此法的相應處罰。

幾人都看向趙禎,官家啊!你以後也不能隨意查抄別人的家產了。

趙禎問道:“朕如果違反了又該如何處罰”

“大宋都是官家的,您要違反自然是誰也不敢處罰,那時這部法律也就失效了,朝廷就會失信於民。”

“朕會與幾位宰輔商議此事,你可以退下了。”

林近道:“官家,臣想明日回河北路。”

趙禎道:“事情還沒解決你怎麼能走?”

林近道:“主意臣已經出了,再也沒有其他辦法了。”

章得象問道:“就用這部律法”

林近搖頭道:“懲治此次的首惡,立法限制諫官,再立物權法,缺一不可。”

趙禎面色一凝,他此時心中很無奈,他很不喜歡這部律法。

林近見此自然也猜到了什麼,“官家,諸位宰輔,立這部法律可以限制很多人依仗權勢搜刮民財,到時候必然民心四歸。”

趙禎與幾位宰輔面面而斥,自己等人又不是強盜,什麼時候搜刮民財了。

林近躬身道:“臣告退了。”

林近告辭出了御書房,這件事怎麼做讓屋子裡那群人去想吧!反正自己覺得這是最好的辦法,只有立法保護私有財產,大宋的商業才能更進一步。

此時雖也有條文保護私人財產,但都籠統的規定在宋刑統裡,漏洞百出很不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