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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反坐王拱辰

以前這個位置官職雖不是太高,然而權柄卻極重,掌鹽鐵茶這三項要命的東西,可謂是一等一的肥缺,如今朝廷重三司輕六部,他們這些六部官員大多處於養老狀態。

但是曹玘兄弟多啊!他有六個兄弟,而且各個都在朝中任職,他們的下一代如曹佾、曹傅等也都擔任要職,這就要命了。

張堯佐同樣不時的拿眼掃林近幾眼,以前他可以輕易捏死林近,如今一年不到對方已經是五品安撫使,比自己這個皇親國戚爬的還快,這由不得他不吃驚。

林近的產業他早就

覬覦了,只是第一次失手後他就沒再出手,如今他主管開封府郊外事宜,林家農莊即便在他的轄下他也不敢動手了。

此人或許可以拉攏一二。

張茂則抱著幾本冊子一一發了下去,朝臣們三兩個圍在一起仔細讀了起來。

朝中從來不缺明白人,如果是歐陽修不關心這些,那麼像曹玘曹家這樣掌事人對此就很在意了,這涉及到自家財產的事如何能不關心

眾人讀完都明白了此法於自己有利有弊,先看看別人怎麼說吧!

諫官從來不是省油的燈,你不讓風聞奏事,那我據實已奏總可以吧!

張方平出列道:“啟稟官家,自古商人逐利,此法一旦頒佈,商人們更加會無法無天。”

歐陽修回過頭對著林近無奈的搖了搖頭。

林近見此也明白,老師這是看在自己的面子上沒出言反對。

又有一言官道:“臣贊同張知諫所言,此法不可草率頒佈。”

一連數人出列都是反對此法的,大多數是諫院與御史臺的官員,顯然這是刻意真對林近的。

林近此時出列道:“商人逐利,士人逐名,武人逐功,農人逐收成,這本就是無可厚非的,物權法是保護我大宋子民財產的法律,商人難道不是我大宋子民嗎?”

前面幾位言官被問的啞口無言,商人地位低,但那也是大宋子民。

張方平道:“一遇天災兵禍,商人便會囤積錢糧待價而沽,一旦立有此法朝廷還有何理由治他們的罪”

林近聞言略一思忖道:“此法中有條例規定,商人囤積奇貨,擾亂大宋秩序者,可依此法抄家滅產,造成嚴重後果者更要追究刑事責任。”

張方平聞言扭頭看了看歐陽修,歐陽修點了點頭確認有此條例。

張方平又道:“此法于田產、宅邸的規定也有不妥。”

林近問道:“有何不妥”

張方平道:“每戶田產不足十畝者,自本法頒佈之日後所籤田地買賣協議視為無效。”

“每戶房屋不足三間者,自本法頒佈之日後所籤宅邸買賣協議視為無效。”

“請問林安撫使,此兩條豈不是有損買方權利”

林近搖頭道:“一戶五口之家十畝田地勉強夠溫飽,此為安民,買方明知此法之規定仍要購買,損失便要自負,宅邸同此理。”

又人反駁道:“此法既然要保護私人財產,沒理由讓買方利益無辜受損。”

林近道:“朝廷頒佈此法,是為照顧大多數子民的利,不是為一家一戶之利。況且朝廷此法既已如此規定,有人再行此等買賣是為知法犯法,理應拿下問罪並處罰金。”

張方平聞言向趙禎一拱手退了回去,林近的解釋讓他挑不出任何毛病,而且確實是安民之法。

林近卻明白,法律頒佈出去並不一定能很好的施行,因為此時識字的人不多,下面如果陽奉陰違的話,這部法律就很難奏效。

但是事情終究要做,如今有機會自然要先頒佈,至於如何施行再慢慢想辦法就是了,有總比沒有好。

趙禎仔細聽完林近這一番論詞,反而想通透了些,這部法律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