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啦!嘩啦!
趙禎面色認真地翻閱著十三張認罪狀。
蘇舜欽稱,歷任進奏院主官都有賣廢紙作宴飲之費的舉動,其行為算得上陋習,卻不能稱為監主自盜。
王益柔承認作詩辱沒了聖賢,但為自己辯解是酒後失言,輕狂所致,心中甚是懊悔。
王洙承認與歌伎雜坐,但他稱並非是自己主動。
其他青年官員也都承認以公款聚私宴有錯,但皆以不知情,懇請寬恕。
十二名官員全都是辯解之言。
這些話語,全在趙禎的意料之中。
最後,趙禎翻到蘇良寫的《自罪書》,不由得神情一滯。
其面色逐漸變得嚴肅起來。
不多時。
臉色陰沉,表情越來越凝重。
殿下眾臣都注意到了這一點,不由得對蘇良的認罪狀愈加好奇。
“唉!”
趙禎看完後,長嘆一口氣。
“你們都看一看蘇良這份《自罪書》吧!”
當即,眾臣開始傳閱起來。
半刻鐘後。
眾臣皆閱,表情不一。
包拯和韓琦無奈搖頭。
夏竦緊皺著眉頭。
首相章得象面無表情,副相賈昌朝不時望向趙禎。
御史中丞王拱辰仰著脖子,似乎有話要說。
蘇良這份《自罪書》並不長。
約四百字,皆為文言,翻譯出來,大致如下:
臣蘇良,初入汴京,不知朝堂風雲詭譎,經此橫禍,清譽已毀,自辯已無言。
思之想之,臣有四宗大罪,可判死刑,望官家恩准。
其罪一:臣蒙聖恩,登進士金榜,入朝為官,本應匡扶社稷、為民謀福,怎奈仕途戛然中斷,受君恩而不能為君分憂,此為不忠。
其罪二:臣本乞兒,幸得師長相助,本應令師長以己為榮,今卻使之心寒,此為不孝。
其罪三:臣為臺諫官,有治獄定奪刑名之責,卻不能去己身狎妓之嫌,此為無用。
其罪四:臣有良妻,以臣為光,而臣染汙名,於妻有愧,實無顏見之,此為無情。
大道如青天,吾獨不得出。
罪臣蘇良,不忠不孝,無用無情,已心若死灰,一心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