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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35章:變法司六人組,關於市易法的爭吵!

七月十五日,近子時。

高天上,繁星閃爍。汴京城內燈火明亮,依然有許多店鋪,顧客盈門,甚是喧鬧。

變法司內。

一張大桌上,放著數份市易法的草章,還有許多幹果殼。

大桌左邊,坐著范仲淹、梁適、王堯臣,右邊坐著蘇良、司馬光和王安石。

眾人從午後便開始討論市易法,除了如廁外,便一直坐在這裡。

期間喝了六壺茶,吃了四盤乾果,而今依然有分歧。

在變法司成立之初,六人有一個君子協定。

一旦事情發生分歧,少數需服從多數,然後交由官家定奪。

但現在,是三對三。

三對三的情況下,交由官家定奪,乃是一種非常不負責的表現,所以六人今日定要辯個明白。

所謂市易法。

即朝廷設立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在市場短缺時再賣出,同時可為商販提供低息貸,使得小商販免於遭豪商富賈欺壓。

此法,有效限制了大商人對商貿市場的控制,有利於穩定物價,增加朝廷收入。

大家的分歧,來自於王堯臣的一句話。

“這不是讓朝廷盡收天下之貨,自作經營嗎?”

一旦成立市易務,朝廷相當於擁有了操控物價起落的能力。

當下,商品是依據市場緊缺程度而定價。

執行市易法後,則取決於朝廷的定價。

范仲淹、王堯臣、梁適認為,此舉雖然幫助了小商販,但也抑制了大商人的發展,且會使得小商人無法成長為大商人。

如此一來,大宋商貿必將漸漸凋零,而朝廷則成為全天下最賺錢的商人。

此乃是以強權干預市場。

甚至會將天下各類商品都做成如酒、鹽、茶、香料那種專賣制度。

小商人非民戶,他們必須依賴大商人生存。

此策的破壞性遠遠大於其產生的利處,故而三人不建議推行此策。

而蘇良三人則認為,此策就是為了“抑兼併之家”,使得那些遊惰奸商不再侵牟食力之人,而另想他法經商。

換言之,此法乃是為了大宋的商貿環境更加公平。

然後,六人便辯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