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二,午後。
蘇良一行終於抵達了京東東路萊州掖縣。
掖縣縣城主街道上商鋪林立、車馬如龍,甚是喧鬧。
掖縣乃萊州治所,當地一般喚作掖城。
此地,商周屬古萊子國,春秋時始屬齊,漢置曲成縣。
後來才演變成了掖縣。
大宋的縣一般分為京、望、上、中、中下、下,六個級別。
掖縣位列第二等,為望縣。
其之所以如此繁盛。
一方面是因擁有豐富的礦藏,尤其是金礦。
另一方面是這裡的漁業、玉雕與石雕也相當發達,且因北部臨近萊州灣,海運貿易諸多,商品根本不愁出路。
蘇良並未急著前往淘金人的集結地——縣東二十五里外的羅峰鎮。
而是先找了一家客棧,住了下來。
除了十餘名龍羽軍護衛蘇良安全外,其他人都分散開來,探聽訊息去了。
對龍羽軍士兵來講,這是一次難得的歷練。
他們倍加珍惜。
蘇良則是坐在屋內,認真研究起這幾日士兵們傳回來的情報。
當下。
萊州州衙和掖縣縣衙的官員們。
只知朝廷已派遣臺諫官蘇良來此監察,但並不知蘇良帶來了五百名龍羽軍。
臺諫官本就有監察地方之責,蘇良得此差遣,實屬正常。
……
入夜,客棧房間內。
蘇良將一厚摞文書放置在一旁,心中對掖縣的情況已有了七八分了解。
當下。
羅峰鎮的羅山上,集結了有一千三百餘人。
這些人已在多個金穴處住下,吃喝皆不離金穴。
並稱朝廷若不答應那兩個條件,他們便以命相阻,使得任何人都無法開採金礦。
這些人手中還有武器。
目前蘇良所知,除了朴刀、短刀、長槍外,他們還有數百張硬弓。
淘金這個行當,容易遭賊惦記。
淘金者又大多擅於冶煉,故而都備有兵器。
宋初,朝廷明令禁止百姓持有兵器,但在真宗之後,民間尚武之氣漸濃。
朝廷的管制也就寬鬆了一些。
像汴京城內,還有弓箭社、長槍社和大刀社等兵器類社團。
只要不私造甲冑、破壞力強大的弓弩,其他型別的兵器只要向當地衙門登記,便能持有。
這些人依靠著手中的兵器,完全有與當地官衙對著幹的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