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0378章:知州貪墨,通判殺人,知縣當擢升?可能全錯了

四月二十八日,上午。

就在蘇良還在研究一些案情細節之時。

孫勝快步走了過來。

“官人,眉州酒商馬勇德呈遞狀紙,狀告眉州知州祖良以榷曲之權,貪贓分利,壓榨於他,數額達一萬餘貫!”

“嗯?”

蘇良接過狀紙,認真檢視一番後,喃喃道:“眉州知州祖良上任不足一年,便已是個大貪?”

若祖良有貪墨之舉。

那必然不是一人所為,下屬官吏也必有營私者,此案也有可能是因錢所致。

“升堂問案!”蘇良沉聲道。

……

片刻後,州衙大堂。

蘇良身穿官服,端坐於上方。

兩旁身穿軍甲、腰跨長刀者,皆是禁軍護衛。

堂下那位身穿深藍色長衫,兩頰微微鼓起的肥胖中年男人,即眉州酒商馬勇德。

馬勇德將狀紙的內容又複述了一遍。

他稱,去年七月,眉州知州祖良找到他,稱要將眉州三成的酒麴交給他售賣,但前者要從中佔利七成。

馬勇德不敢得罪這位眉州主官,便與其達成了交易。

九個月來。

他共計交給眉州知州祖良价值一萬三千二百貫錢的金條。

酒麴暴利。

大宋在酒課上一直採取榷曲制。

即壟斷酒麴的生產與銷售,將酒麴賣給酒商、酒戶。

隨著全宋變法中榷茶榷鹽制度的改革。

酒課吏員有所裁減,朝廷在酒稅上也讓利了不少。

但地方官員們依舊把控著酒麴權。

將其賣給哪些商人,他們擁有極大的話語權。

隨即。

馬勇德將一冊賬本拿出來,交給了蘇良。

賬本之上。

馬勇德給祖良分賬的時間、地點、數目都甚是清楚,墨跡從舊到新,層次分明。

不過。

依舊難以確認真假。

當下,要將一本不到一年的賬本做舊,並非難事,且極難分辨。

看完賬本後,蘇良微微皺眉。

“祖良去年五月方任眉州知州,剛上任兩個月,便尋你開始營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