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祐元年秋,全宋變法的第一年。
隨著抑田畝兼併法、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市易法、百日考成策等一系列變法之策的落地。
大宋全面變法如星火燎原,如火如荼,逐漸進入了正軌。
這日午後,垂拱殿內。
趙禎拿著一份文書,眉頭緊皺,面色愈加陰沉。
“大理寺奏斷大辟官員竟高達九十三人,這不是胡鬧嗎?立即宣大理寺卿、知審刑院趙概見朕!”
“是。”一旁內侍迅速朝著殿外奔去。
所謂大辟,即死刑。
大宋司法承接於唐,但卻比唐要寬鬆。
其中對死刑的稽核更是嚴苛。
各路提點刑獄司、州府,對死刑只有審訊權與擬判權,而無決斷權。
所有死刑案例都要提交大理寺複審,再由審刑院詳議,中書省複核,最終還需皇帝批准,方能執行。
趙禎向來仁厚。
百姓即使犯下死罪,只要不是十惡不赦,也大多以“流刑+脊杖+黥面”替之。
對一些復仇殺人、因孝殺人,在災害、饑荒等特殊情況下的重大犯罪行為,也都會從輕判決或特赦。
而對官員就更加寬鬆了。
非造反之類的大罪,鮮有判死刑者。
雖然當下已廢除了不殺士大夫的組訓,但去年一年也不過就處死了五名官員。
而今,兩個月內判處死刑的官員名額竟然高達九十三人,自然令他不解。
……
片刻後。
大理寺卿、知審刑院趙概來到了大殿內。
“趙寺卿,一次性處決九十三名官員,我朝從未有此先例,大理寺為何這樣判?中書也無異議?”趙禎拿著文書,質問道。
趙概恭敬拱手。
“官家,此名單上的官員皆是因百日考成策表現不佳被查,故而歸變法司主理,未經中書稽核,直接由大理寺呈遞給禁中。”
“起初,臣也有異議,但當時蘇御史除了抱著卷宗而來外,還抱著《宋刑統》。”
“依照《宋刑統》,受財而枉法官員,十五匹絞。這九十三名官員中,有一大半都是貪贓受賄者,另有一部分則是涉及人命案,依律當斬。”
“卷宗上有範相公和富相公的簽名,蘇御史又告知我,依照變法之規,這些官員必須處以死刑,若官家有疑,他來向官家解釋,故而臣複核完畢,便交由了官家終審。”
趙禎看向前方,思索了片刻後,道:“依《宋刑統》確實都該斬,但誰人不知,官員可奪官減罪或可念前功給予特赦,若都殺了,地方官員們豈不罵朕寡恩?”
聽到此話,趙概嚇得一哆嗦,沒敢搭話。
趙禎此言也有道理。
大宋每年判處的死刑犯人有數千人,但真正執行死刑的不過十之二三。
一方面是因朝廷在改元、三年郊祭、甚至年節之時都會進行大赦,除了犯下大逆不道之罪者,基本都能免除死刑。
另一方面,官家向來以仁厚著稱,為保此名,會想方設法減少殺虐,即使讓一些死刑罪犯在流放之時身亡,也不會直接判處死刑。
更何況。
當下要殺掉的乃是九十三個有功名在身計程車大夫官員,朝廷若想找理由免除他們的死刑,非常簡單。
蘇良不可能不知此內情,如此做,必有原因。
“宣監察御史蘇良來見!”趙禎道。
……
半個時辰後,蘇良來到了垂拱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