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五日,近午時。
垂拱殿內。
趙禎、兩府三司的眾相公、學士院、臺諫、開封府的主官全都聚在一起。
正在閱讀蘇良剛剛撰寫完成的《國債契約書》。
此文非變法條文,亦非朝廷詔令。
而是以書信的方式、朝廷的名義,寫給全體大宋人的一封書信。
此信的主要內容是——
朝廷欲大力發展西北(包括即將滅掉的西夏區域)的民生商貿,完成開疆擴土的同時,也實現大宋真正意義上的“全民式安居樂業”。
使得大宋江山更加穩固。
然當下朝廷國庫錢糧多用於戰事,有所不足,百姓亦不願前往條件艱苦的西北移居。
人力財力,皆有所不足。
故而。
朝廷擬定了一份“國債契約計劃”,即向百姓有償借貸,解決當下存在的問題。
此契約,主要面向家境殷實的富商巨賈以及達官貴族。
借貸利息略低於民間利息。
但會對借貸者給予部分稅收補貼及商貿扶持。
借貸時間分三年期、五年期和十年期,時間越長,利息越高,享有的補貼與扶持也越好。
另,此國債契約計劃講求自覺自願,不強制執行,朝廷不會向地方下達任何指標任務。
但鼓勵地方豪商為國出力。
開封府轄境內,將於七月初一發行國債,為期半個月。
開封府外,將於七月十五日發行國債,為期兩個月。
總定額八千萬貫。
最小額度一萬貫,最大額度一百萬貫。
開封府轄境內,由三司發行國債,其他地方州府則由各地州府衙門發行國債。
之後。
朝廷將根據發行的國債數額,確定移居西北的百姓的福利待遇。
若朝廷逾期歸還百姓國債錢財,逾期後的日息以原有額度的五倍計算。
開封府之所以提前執行,乃是因開封府發行國債後,朝廷便可向秦風路募集百姓,先解決河湟區域的採棉、紡棉問題。
……
這封書信,可謂是誠意滿滿。
將朝廷現狀,對西北的規劃,盡數告知了天下百姓。
讓他們明白。
原來,朝廷在下一盤大棋,意在將大宋所有區域都發展起來。
莫看當下的西北貧苦荒蕪。
可一旦發展起來,那將會是一片富庶之地,將會孵化出無數富商,以及為朝廷創造更多的賦稅。
因為那個地方,連通東西近萬里,資源豐富,競爭也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