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來說,就算林初夏再如何地愛乾淨,卻也不可能在最短的時間裡就影響到同宿舍的其它人。
然而,架不住,在知道了林初夏那在女紅一道,讓人讚歎和敬仰的天賦和能耐,又從林初夏那兒得了漂亮的髮卡,更得了林初夏會做床簾的承諾後,張莎就毫不猶豫地成為了林初夏的迷妹。
——真正的林初夏做什麼,就毫不猶豫地跟著做的那種。
而,於麗玲呢?
她倒是想和林初夏別苗頭,然而,獨木難支。再加上,即使在宿舍裡,當著張莎這個“傻白甜”,她也不願意崩了溫柔的人設,因此,在林初夏有意無意的舉動中,她除了咬緊後槽牙,緊隨其後,還能做什麼呢?
可以的。
就如此刻,眼見著林初夏“三下五除二”地收拾好了一包衣服被單等東西,一幅“拎包就能走”的隨意,於麗玲忍不住地抬起手腕,看了看時間。
才三分鐘!
這速度,雖不能那些訓練有素的軍人媲美,卻輕輕鬆鬆就超越許多普通的家庭主婦。然而,林初夏的手指纖細柔軟,指縫處連個倒纖都沒有,就更不用說老繭!
那麼,新的疑問就出現了。
從頭髮絲到腳後根,處處彰顯出一種“養尊處憂”氣息的林初夏,怎麼就練出了這手收拾內務的功力?
短短時間裡,於麗玲腦海裡就浮現許多猜測來。而,每一個猜測,都有無數的例項可以用來佐證它的真實性。
不過,這些,並不重要。畢竟,接下來,她還有三年時間,可以一一地驗證。而,眼下,真正重要的,就是……
“初夏,陳教官的地址,你能給看下嗎?”
正彎腰拎包的林初夏,愣了愣,很快,就笑著直起身來,走到桌前,從鎖住的抽屜裡,拿出那個記錄了地址的筆記本,遞到了於麗玲手裡。
於麗玲道了聲謝,拿起紙筆,很快,就將地址抄了下來。
接著,她又仔細地核對了三遍,順帶著在腦海裡回憶了一番,確認了這個筆記本,確實是林初夏在見到教官時,從揹包裡拿出來的,也確認了這個地址,和自己腦海裡那模糊的印象重合了,才又抬頭,笑著將筆記本還給了林初夏,嘴裡還漫不經心地問:“莎莎,你要不要也抄一份?”
“好啊!”
張莎應了聲,拿出筆記本,將陳教官的地址記了下來。完全不知道於麗玲之所以叫上她,只是為了方便以後將她推出來,在關鍵時刻,起到擋炮的作用。
“初夏,你坐幾路車?”
“3路車。”林初夏偏頭,看向張莎收拾出來的兩個碩大的包裹,嘴角抽了抽,忍了又忍,最後,還是忍不住地出聲問,“這麼多東西,你全都要帶回家嗎?要不要再精簡一些?”
“這個包裡裝的是這半個月的衣服,這個包裡裝的是換下來的床單被套。”
張莎一臉的坦蕩,並不覺得將堆積了半個月的髒衣服拎回家洗有什麼不好意思,進而做些“掩耳盜鈴”式的遮掩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