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費”這件事,林初夏點到為止。
但,和林初夏同進同出,只恨不能成為“連體姐妹”的張莎,此刻,終於找到之前聽錢玫說林初夏沒錢時,心裡浮現的那抹荒謬不真實感的來源了。
要知道,這才三個月,林初夏就拿了近1000元的稿費了。平均算下來,每個月都有300多元!
“嘶……”這,真不是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哪!
哪怕向來心大如張莎,在這一刻,都不由得抬頭,一臉震驚又不可置信地看著林初夏,心裡瘋狂地吶喊:所以,這,才是林初夏吃好穿好,大家都一臉習以為常,從沒一個人疑惑的真相吧?
果然,生活處處有驚喜,而,她的身旁,就藏著一個隱形的富豪!還是靠個人之力,白手起家的那種!
“你那兩幅書畫作品,市裡和學校就獎勵了1000元,再等一個月,就又能拿到省裡的獎勵了。”
即使出身優渥,從小到大就沒缺過錢,對錢也沒什麼概念的張莎,在這一刻,都忍不住流露出濃濃的羨慕嫉妒來。
“還有,你馬上就要代表學校,參加省裡的英語競賽了。以你的水平,就算天塌下來了,也不可能發揮失常,所以,眼看著,就又有一筆獎金要到賬了。”
“還有,你是好幾家報刊雜誌的特約撰稿人,以你的能力,參加中學生作文大賽,那就是大佬進了新手村,不費吹灰之力就屠殺一大片……”
“你當玩遊戲呢?”林初夏戳了戳張莎的臉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現在也就只能在市裡呼風喚雨,跑到省裡去耀武揚威,肯定會被波濤洶湧的海水淹死!”
“你忽悠誰呢?”
張莎並不相信林初夏的話,再怎麼說,她也是個二代,眼見閱歷都超越普通人。
而,連她在每每見到林初夏拿出來的“隨手而作”的書畫作品時,都忍不住驚歎扼腕,只恨不能早早就認識林初夏。那麼,其它的人,又怎不會被林初夏那作品裡撲面而來的靈氣給震懾住?
“‘苟富貴,勿相忘’!”
張莎一臉的認真,殷切地期待著來自於林初夏的承諾。
“行行行。”林初夏無奈地攤手,聳肩,“如果,真有那一天的話。”
說說笑笑間,兩人穿過大操場,又經過教學樓,最終,順利抵達校門口的小賣部。
“說好的,我給錢!”
張莎上前一步,越過林初夏,還不忘記回頭,一臉鄭重地重申,生怕林初夏也跟酒樓裡見到的那些人一樣,為了搶付錢,在收銀臺前面“大打出手”。
“謝了。”
林初夏笑著退後幾步,將舞臺讓給張莎,心裡卻琢磨著:回頭,要送個什麼東西給張莎當回禮……要不,毛絨絨的睡衣來兩套?正好,天氣越來越冷,過段時間,就能換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