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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8章 挑撥?不,只是試探

“當然,我家還在這裡呢!”

林初夏一臉的坦蕩,前世今生,她都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是我想錯了……”雲芳笑著解釋道,“自從你去南山中學讀書後,這大半年來,我都沒見到你,所以,在聽人說起你們家在市裡買了房的訊息後,我就以為你準備長住市裡,以後沒什麼大事就不回來了。”

“怎麼會呢?我爺爺、二爺、我爸、我弟他們都還在這兒呢!我哪敢丟下他們,一個人在外面逍遙?!”

林初夏一臉的震驚和不可置信,就差沒直白地挑明:難不成,你才和徐建軍訂婚,就考慮到結婚生娃這些後續事情了?就因為農村裡的老人家經常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你就真把自己當成一瓢水,準備潑出去了?

“也對,瞧我!”

雲芳一拍自己額頭,滿臉的懊惱:“叔叔才四十多歲,正該努力拼事業,辛苦賺錢養家的,哪能跟那些家裡有錢的少爺公子們一樣,說不做就不做了呢!”

“不過,我怎麼聽說,你現在不僅學費,就連生活費都不跟爸媽拿了?”

雲芳嘆了口氣,抬頭,看向林初夏,一臉的欲言又止。

然而,可惜,林初夏依然笑眯眯地看著她,一幅完全沒聽懂她的話外之意似的。

可惡!

雲芳狠狠地磨了磨後槽牙,只恨不能時光倒流,回到過去,那麼,她一定會搖晃著自己的肩膀,告訴年幼無知的自己:林初夏絕不是隨便什麼人三言兩語就能忽悠住的“傻白甜”!她一直都在“扮豬吃虎”!

“你這樣,對你,對叔叔阿姨都不好。”

接下來,雲芳就開始了新一輪的長篇大論,話裡話外都透露出以下幾個意思:

一、林初夏今年才16歲,還未成年,林愛國和鄧秀珍這對做父母的,必需盡到應有的撫養義務。再不濟,也得讓這兩人出學費和生活費到18歲,直到考上大學為止。

二、林初夏不是獨生女,還有一個只比她小兩歲的弟弟林浩宇。

即使,大家都知道,林初夏能在16歲就能養活自己,靠的是令人讚歎和驚羨的文學藝術方面的天賦。但是,所謂“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既然,林初夏都能取得這樣的成功,那麼,林浩宇呢?

不說能像林初夏這做姐姐的一樣,在16歲的年紀就能養活自己,但是,總應該將學費或生活費賺到手吧?

然而,從小到大都“人嫌狗厭”,做了十多年學渣的林浩宇,能做到這一點嗎?即便,這一年來,因為林初夏的幫助,林浩宇由墊底的學渣逆襲為前幾名的學霸,但是,他發表了幾篇文章?又參加了哪些比賽?

三、自古以來,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說法,又有“人類天生就是同情憐惜弱者”的說法。

對林愛國和鄧秀珍來說,林初夏和林浩宇都是他們的兒女,那麼,做父母的,即便再如何地“重女輕男”,但是,他們會眼睜睜看著林初夏凌駕於林浩宇之上,而不張口要求林初夏在不能“讓”上一讓的情況下,給予一定的提攜照顧?

四、既然提攜了林浩宇,那麼,其它的兄弟姐妹呢?

而,隨著林初夏能力和地位的提升,很快,不僅同輩,就連長輩都會腆著張老臉,找上她幫忙。

倘若是那些關乎到自己身家性命的大事。也就罷了,但是,一些在外人看來芝麻綠豆的小事呢?林初夏能不幫嗎?而,只要她幫了一個人,那麼,就必然不能拒絕第二個,第三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