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以為這六百發子彈夠你練個三四天的,卻沒想兩天的時間都沒過去,子彈就沒多少剩餘了。”
李建軍看了一眼包裡僅剩的兩盒子彈。
一盒子彈五十發。
昨天一下午,今天一早上,李安就已經用掉了五百多發子彈。
不過效果很明顯,李安進步飛快,僅不到兩天的時間,只論打靶,完全可以稱得上一聲老手。
這讓李建軍不由有些感慨。
槍感好的人,對射擊與生俱來的天賦,是旁人羨慕不來的。
李安雙手持槍,做了一個標準的射擊動作。
“砰!”
黢黑的槍口有硝煙飄散開來,距離他足有近二十米,系在樹枝上隨風搖擺的最後一個汽水瓶應聲而碎。
他槍口朝下。
“軍叔,子彈還有多少發。”
“一百發,應該還夠你練兩個鐘的時間。”李建軍隨口回了一句。
“那就先不練了。把碼頭上的事處理完,我還有事去辦,這點先子彈留著備用就可以了。”
李安沉吟道。
從射擊技能提升到了精通,他與其說是練槍,還不如講只是為了熟悉手感。
更多的時候,為了避免李建軍過於震驚,練槍時,他還得把握一下度。
子彈不多,那就歇歇,不用操之過急。
如今精通級別的槍法,暫時勉強也夠用。
等潮州明下一批貨來港,再買點子彈,時不時打打槍保持保持狀態就可以了。
李建軍點頭:“那也行,你是生意人,又不是軍人,用不著練的這般勤奮。”
他又說:“不過嘛,這練槍打靶,和打人可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槍聲一響,鮮血在眼前飛濺,對心理的衝擊還是很大的。”
“我明白。”
李安關上保險,卸下彈匣,把子彈壓滿,最後裝上彈匣,這才把手槍放進包裡。
經歷過這麼多惡鬥,他的心理素質絕對算得上過硬。以往用的是拳頭和刀兵,現在只是換成了槍,手段不一樣而已。
都是殺人,拳頭和槍在李安看來沒什麼區別。
兩人清理完練槍時掉落的彈殼。又邁著步子仔細檢視了一番,見沒有遺漏,轉身離開。
走了足有十來分鐘,這才穿過荒林來到馬路上。
路上行人不多,大多行色匆匆,有人偶爾會無意識的看一眼提著行李包的李安。
來到碼頭,李安把手中的包遞給李建軍後,自己則是去準備巡視一下報檔的情況。
林士街的三家報檔,確定檔口之後他就全權交給了阿新打理。
除了這幾天自己確實有點忙,也存在了培養一下阿新的心思。
即使今天是三家報檔開業的日子,李安同樣是交給阿新主持,並沒有去看一下的打算。
做生意也是需要開啟思維的,就像自己前世一樣,經營的是夫妻店,想著的也是小富即安,那就無所謂了,就當成上班一樣,自己既是工人也是老闆。
雖說累,但勝在不用受人管束,就算賺的少點心裡也舒坦,實在忙不過來再招個店員就行了。
可如果生意想做大,那最起碼的格局就要開啟。
什麼事都要老闆親力親為,一點小事都要抓在手裡,依舊和夫妻店一樣經營,註定生意做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