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J啊,難怪那個MJ要把你送到我這來。”
“你可太騷了,品如的衣櫃都給你搬空了。”
林宇無語的看著馬健說道。
“品如?聽著是個很文靜的女孩名字,對了,林哥,我最近交了個女朋友。”馬健靦腆笑著說道,在他臉上極少能看到這種靦腆的表情。
“女朋友?臥槽,我感覺你都快成虛弱老登了,還沒結婚?”林宇驚呼道。
他心目中的馬健是個老油條,是個虛弱老登,誰能想到他竟然還是個單身。
馬健連忙擺手,“什麼老登,我還年輕呢,還是個精神小夥呢。”
“林哥,要不你幫我參謀參謀,看人這方面你是這個。”馬健豎起大拇指說道。
林宇一想幫忙參謀參謀也行,自己這人生閱歷怎麼也比精神小夥馬健強。
“嗯,幫你參謀參謀也行,她平時喜歡喝什麼?”
“從她平時喜歡喝什麼,能看出她的社交習慣,比如喜歡喝奶茶就閨蜜多,喜歡喝白酒就故事多,喜歡喝紅酒就情人多。”
馬健皺眉,“這個我還真沒注意,不過林哥你說的好像真的很有道理。”
“那你說說看,我這種平時喜歡喝白開水的人,啥東西多?”
林宇直翻白眼,隨口答道:“尿多!”
……
抵達了北卡州夏洛特市,林宇剛下飛機,就被黃蜂老闆辛恩邀請去參觀了第三球館的工地。
當然了,這座球館的名字不是叫第三球館,因為還沒找到冠名商,所以名字就叫夏洛特體育館。
看完了第三球館後,辛恩又請了林宇吃頓飯。
這次還是跟上次一樣,當看到辛恩和林宇出現在餐廳後,又是一堆人逮著辛恩怒罵。
辛恩臉皮到底也是厚,換做林宇的話,他肯定不想在公開場合露面了,一露面就被人罵到狗血淋頭,誰受得了。
而辛恩卻能受得了,那些罵聲貌似並沒有讓他心中生出多少波瀾。
“林,我有種預感,等到我們這座新球館建成後,夏洛特的球迷肯定會更加堅定的支援我們黃蜂隊。”
“到時候黃蜂的日子也就好過了。”
林宇聽聞辛恩的話,心中吐槽,你這預感實在是不夠準,夏洛特球迷不支援你們黃蜂,原因是球館麼?而是你這個老闆,你一天不把黃蜂賣掉,黃蜂就不可能有多少忠實的球迷。
正常情況下,辛恩就是實在無法承受夏洛特球迷對他的羞辱,將球隊搬遷到了新奧爾良。
而眼下金州勇士準備搬遷到新奧爾良,林宇敢肯定辛恩還是要搬遷,只不過這次搬遷的目的地不知道是哪,反正不會再是新奧爾良。
不會是鹽湖城吧?
想想這種可能性還真有,眼下鹽湖城沒了NBA球隊,球迷們絕望無比,而辛恩要是能讓鹽湖城重新擁有一支NBA球隊,那他就成了鹽湖城的英雄,他所做的那些惡事,貌似也能被洗白。
鹽湖城球市確實不大,但是比起夏洛特也不見得小太多,而且球迷忠誠度高,賺的錢未必就比在夏洛特少。
這麼一看,鹽湖城貌似真是辛恩絕佳的搬遷地點。
林宇無語了,那這麼折騰一圈,等於聯盟中還是那些球隊,根本一點變化都沒有。
而且辛恩去鹽湖城的話,他可能會覬覦爵士的隊史,他絕對想繼承爵士的隊史。
真要給他繼承了,林宇不等於白買爵士了麼?
所幸爵士的隊史,目前還在林宇手中,他收購爵士,是將爵士的一切都收購了,其中自然包括爵士的隊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