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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言語已盡

第二十六章 言語已盡

隨著周夢臣與晉商初步達成協議。

雖然說沒有落於紙面之上,但是以這個時代的商人的信用,與官府的權威,他們也不敢失信。

隨即周夢臣將很多與晉商商議好的條款都加入談判之中。

連續三個月的談判。

雙方該談的都談,能妥協的都妥協了。

剩下的都是不能談的東西,或者是趙全做不了主的事情。

殷正茂品著熱茶,說道:“趙兄,該說得都說的。我們也不用在這裡消磨時間了。要我說。你還是回青城一趟,與貴上好好說說。看看能不能答應,如果不能答應的話,趁著今冬休養生息,明年夏秋之際。咱們再談不遲。”

殷正茂說的客氣。

但是言語之中的威脅之意,毫不掩飾。

為什麼說明年夏秋之際再談?春天與冬天是不大適合用兵,夏秋之季是最適合用兵的時候。可見殷正茂說的談,不是如今日這般談了。而是用刀劍火藥發言了。

趙全還想反唇相譏。只是這話卻說不出口來。

誠然,趙全口才或許比不上殷正茂。但並不是沒有反駁的話語。奈何外交場合之中。雙方說話的底氣,是雙方的實力,不管趙全如何說,韃子朔州之敗的傷口,不是那麼容易恢復的。

而今辛愛最多動用三五萬部眾南下。可以說是最近一段時間最弱的時候了。

趙全沒有底氣放狠話。

趙全看著手中的文書,第一封歸義王。第二交出白蓮教,第三通貢。這已經談得差不多了。談不下來的就是最後,通貢附加項之中,允許漢人商隊帶武器經商。青城方面不僅僅不能阻止並要保護的義務。其中保護義務特別說明。如果出現一支商隊全部死亡的時候,大同會派人協同青城方面一通查清楚的。

另為了督促青城履行此項義務,大明會派一個官員在青城常駐。同樣,允許青城方面派一個人在大同常駐。

還有冊封一些細則,辛愛必須自己,或者派血親去北京朝見陛下。也算是重申青城方面與北京方面的君臣義務。類似於質子。

這樣大大小小,超出趙全許可權的事情,還有不少。

趙全說道:“此事我須回青城一趟。還請殷大人見諒。”

殷正茂說道:“請吧。”

趙全隨即起身,帶著人離開了會場。

殷正茂端著手中的茶細細地品了一口,身邊的人小心翼翼地問道:“大人,這些周大人也沒有一定要他們答應。大人如此強硬,會不會導致談不攏啊?”

殷正茂說道:“不用擔心,該怕談不攏的是他們,而不是我們。再者,我們在這裡唱了白臉,大人才好唱紅臉。放心,我有分寸。”

趙全並不知道殷正茂的心思。或許知道也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