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明媚的陽光照耀在白玫瑰餐廳的玻璃櫥窗上,越發的光潔明亮,再加上那些奢華的點綴——新鮮的白玫瑰在南洛斯可不是便宜東西,得去城外專門的莊園內去購買。
而且,傳聞中這間餐廳的主廚是來自內灣最大的餐廳‘克拉克之鑽’。
有著這樣的鋪墊,‘白玫瑰餐廳’自然吸引著西默克大道上的行人。
人們將好奇、探究的目光投向這間新開不久的餐廳,但也就是目光。
至於進入?
那是不會的。
‘白玫瑰餐廳’有著與其奢華點綴一樣的價格,尤其是主廚推薦的特色菜餚,更是令人望而卻步。
也不知道那樣的菜餚會是什麼味道?
一定十分好吃!
不!
是迷人!
每一個路過‘白玫瑰餐廳’的行人都這樣想著。
突然——
叮鈴!
風鈴隨著‘白玫瑰餐廳’大門的推開而響動著,在不少行人的注視下,一道身影衝出了餐廳。
當然,最吸引人的不是這些。
最吸引人的是,這道身影將手中打包的食物放在了路邊乞丐的懷中。
“那是誰?!”
“這也太浪費了吧?!”
“不!”
“這是慷慨!”
“真是一位慷慨的閣下!”
在身後一聲聲驚呼中,亞瑟捂著嘴越跑越快,他怕他跑得慢了,就會忍不住把那餐廳主廚嘎了,順帶把‘白玫瑰餐廳’餐廳炸了。
誰家羊肚包羊雜羊肉餡兒能做這麼難吃了?
滿是臟器味兒就不說,連羊雜都洗不乾淨,尤其是在羊腸沒洗乾淨的情況下,還能恬不知恥說是純天然?
‘我頂你個肺!這奸商!’
亞瑟臉色陰沉的在心底咒罵著。
如果說在哈吉斯被端上來的時候,亞瑟還能夠用‘看起來賣相不好,但是萬一味道不錯’的藉口來欺騙自己的話,等到那羊肚被剖開,羊雜羊肉仙兒混著羊油流出來,且嚐了一口時,這理由就再也站不住腳了。
因為,太難吃了。
比他做得都難吃。
起碼他知道下水得處理乾淨,也知道下水得放重料。
當然,這些對於現在的亞瑟來說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現在亞瑟嘴裡可還含著一口那所謂的哈吉斯。
他想吐,但是又覺得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