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充滿期待嗎?大家盼望著懲戒谷壽夫那個禍害咱們同胞的老鬼子,盼了近十年,盼了幾千個日日夜夜的,好不容易在這一刻盼出了點希望,那怎麼能不期待。
能不熱淚盈眶、飽含淚水嗎?先不說,這些法官們為了懲戒谷壽夫這個戰犯,為了用鐵證征服他,把他征服的服服帖帖、心服口服的,這些法務工作者,操碎了多少心;耗盡了多少心血。
所有為審判谷壽夫操心的人,所付出的心血可遠不止他們接手這個案子這一年多以來的付出。贏大法官和一些有識之士的法務工作者早在抗戰勝利前,就開始思考、琢磨著審判戰犯的事,並一直默默無聞的為此準備著。
這還不說,李勝華、張玉瑾、老梁等眾多的幕後支援著為協助、促進審判谷壽夫而付出了多少心血,操了多少心;甚至是付出了血的代價。
特別是李勝華,為了審判谷壽夫,放棄了美國那優越的生活條件和大好前途不說;單就是他歷盡艱難險阻依然決然的回國,接受恩師的重託。
親赴重慶呼籲引渡審判戰犯,他就經歷了多少生死磨難,多少艱難困苦?他為呼籲引渡審判戰犯谷壽夫所經歷的那些生死劫難,用九死一生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
那就更別說,他押解谷壽夫、蒐集證據等,所遭遇的那些生死存亡和艱難險阻。
這還沒算千千萬萬個遇難同胞的亡靈;被禍害的同胞們及倖存者所遭受的傷痛;以及遇難同胞家屬們忍受著的痛苦折磨等。
這一切的一切,哪個不使得這些法官們在盼到即將判谷壽夫死刑的這一刻都熱淚盈眶、飽含淚水?畢竟他們眼中聚集的傷痛之淚實在是太多了。
這些法官們也已經到了承載這些傷痛之淚的最大極限了。那他們就必須的抓住這個機會好好洩洪一下,從而讓他們卸掉包袱、輕裝前行,走完最後也是最重要的這段審判谷壽夫的必經之路。
1947年3月10日下午2時,軍事法庭開始對谷壽夫宣判。這是開完量刑會議,眾與會者一致透過並報最高決策部門決定的。
儘管,這個決定並沒有大肆宣傳,但很快就傳開了,並達到了萬人空巷的效果。很多人都爭先恐後的往法庭門口擠,就想見證這最為難得、解氣的一刻。
即便是沒時間在這聽大喇叭廣播審判的程序,那也得抽時間擠到這裡等待著審判的結果。那怕是心知肚明的一個結果;很多人都想眼見為實的親自見證一下。
隨著書記官的一聲洪亮的全體起立。法庭裡的人都紛紛起立。
石審判長、陳檢察官、贏大法官、監審官霍西等緩緩走進審判席。
石審判長:“下面宣讀對被告谷壽夫的判決正本。被告谷壽夫,男,年65歲,日本東京都中野區人,陸軍中將師團長。指定辯護人:梅祖芳律師、張仁德律師。
右被告因戰犯案件,經本庭檢察官起訴,本庭判決如左:谷壽夫在作戰期間,共同縱兵屠殺俘虜及非戰鬥人員,並實施強姦、搶劫、破壞財產等暴行。
系違反《海牙陸戰規例》及《戰時俘虜待遇公約》各規定,應構成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應從重處斷。又因其接連肆虐之行為,系基於概括之犯意,應依連續犯之例論處。
按被告與各會攻將領,率部陷我首都後,共同縱兵肆虐,遭戮者達數十萬眾,更以剖腹、梟首、輪jia
、活焚之殘酷行為,加諸徒手民眾與無辜婦孺。”
法庭裡的人們都或抹著眼淚,或無聲的抽泣著。但不管怎樣,都靜靜的聽著審判長的宣判。法庭外的人們也不例外。法庭門口那人山人海的旁聽者也都靜靜的聽著大喇叭裡的宣判。
“該犯之窮兇極惡,無與倫比。不僅為人類文明之重大汙點,即揆其心術之險惡,手段之毒辣,貽害之慘烈,亦屬無可矜全,應予科處極刑,以照炯戒。”
法庭門口擠的水洩不通的旁聽者和警察、憲兵以及高工頭等,都注視著大喇叭靜靜的聽著。
石審判長:“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海牙陸戰規例》第4條第2項,第23條第3款、第7款,第28條,第46條,第47條,《戰時俘虜待遇公約》第2條,第3條。
《戰爭罪犯審判條例》第1條,第2條第2款,第3條第1款、第4款、第24款、第27款,第11條,刑法第28條,第55條,第56條前段,第57條。判處被告谷壽夫死刑!”他邊說邊敲下神聖一刻的法棰。
贏大法官和石審判長以及法庭裡的人立即鼓起熱烈的掌聲。震耳欲聾的歡呼聲和停不下來的熱烈掌聲,震的整個法庭似乎都有了回聲般的共鳴和震顫。
所有的人們或熱烈歡呼,或激動擁抱,認識的不認識的,在這一剎那都那麼親密無間的成了親人。不管剛才彼此間還有多嫌棄;無論女人們有多害羞。
但這一刻,所有的嫌棄和害羞都被激動和歡呼雀躍吞噬了。人與人之間,完成了真真正正的零距離接觸,達到了驚人的親密無間。似乎,所有的人都忘記了這是在審判,忘記了還有個戰犯谷壽夫的存在。
而被告席上的那個面色蒼白、表情呆愣、驚恐不已的谷壽夫,則盯著審判席用日語嘀咕道:
“我、我沒有殺人,我、我沒有犯罪,我無罪。”隨即就開始發瘋抓狂般的喊叫著他無罪。即便是他的喊叫已經達到了聲嘶力竭的瘋狂程度。
但,依舊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畢竟,他的狂叫在人們那震耳欲聾般的歡呼聲中,就猶如蚊子、蒼蠅一般的嗡嗡作響。絲毫沒有什麼存在感。頂多也就是平添了一些違和感。顯得他異常的另類;甚至還有些猶如百老匯裡的小丑戲一般的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