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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這本書因為尺度問題,已經不能再寫下去。在日本的事情,我也不能再為大家繼續講訴下去,有緣的話,我們再聚吧。)

等我回到劇組,立馬找來風情街外監控。

對照後,我發現果然是同一輛車。

看來這夥人不僅偷了風情街的屍體。

還把阿豹給擄走了!

可是他們沒事偷屍體,帶走阿豹幹什麼玩意?

我將這輛車發給瀨戶。

讓他幫我查查,看看這輛車去了哪裡。

兩小時後,瀨戶告訴我這輛車停的位置。

在海港。

那群人帶著車,坐上了去鹿兒島的輪船。

眼下差不多已經快到了。

瀨戶很聰明地沒問我找這輛車幹什麼。

謝過瀨戶後,我將車輛去鹿兒島的資訊告知田爺。

田爺和我一樣詫異,不知道為什麼這輛車會把阿豹帶鹿兒島去。

本來以為這件事已經解決。

想不到二十分鐘後,董事會給我打來電話。

要求我去鹿兒島某處。

阿豹極可能在那。

我說阿豹在那,你們派人去找不就行了。

幹嗎讓我去?

董事會表示,他們需要我去查清楚阿豹被帶走的原因。

說真的,我心裡無語且氣憤。

明明這件事跟我什麼關係也沒有。

董事會卻強行加在我頭上。

不過後來我才知道,董事會讓我去,其實另有目的。

而這目的,和我也有關係。

因為董事會要求。

當天我就坐上了去鹿兒島的飛機。

有了護照,我和阿信坐在飛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