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這本書因為尺度問題,已經不能再寫下去。在日本的事情,我也不能再為大家繼續講訴下去,有緣的話,我們再聚吧。)
等我回到劇組,立馬找來風情街外監控。
對照後,我發現果然是同一輛車。
看來這夥人不僅偷了風情街的屍體。
還把阿豹給擄走了!
可是他們沒事偷屍體,帶走阿豹幹什麼玩意?
我將這輛車發給瀨戶。
讓他幫我查查,看看這輛車去了哪裡。
兩小時後,瀨戶告訴我這輛車停的位置。
在海港。
那群人帶著車,坐上了去鹿兒島的輪船。
眼下差不多已經快到了。
瀨戶很聰明地沒問我找這輛車幹什麼。
謝過瀨戶後,我將車輛去鹿兒島的資訊告知田爺。
田爺和我一樣詫異,不知道為什麼這輛車會把阿豹帶鹿兒島去。
本來以為這件事已經解決。
想不到二十分鐘後,董事會給我打來電話。
要求我去鹿兒島某處。
阿豹極可能在那。
我說阿豹在那,你們派人去找不就行了。
幹嗎讓我去?
董事會表示,他們需要我去查清楚阿豹被帶走的原因。
說真的,我心裡無語且氣憤。
明明這件事跟我什麼關係也沒有。
董事會卻強行加在我頭上。
不過後來我才知道,董事會讓我去,其實另有目的。
而這目的,和我也有關係。
因為董事會要求。
當天我就坐上了去鹿兒島的飛機。
有了護照,我和阿信坐在飛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