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流民實在沒有了家園,甚至原本在受災的老家就沒有土地,為了自己和家裡人能吃上飯,只得主動當壯丁加入到廂軍裡來。
廂軍這邊呢,雖然大家都明著吃空餉,但每年上報朝廷的時候,總要說些人員的出入的,老了殘了的需要新人來替換。
總不能明著憑空捏造一些不存在的人來欺瞞朝廷,保持兩千左右的人數也是必須的,所以抓流民進來補充人員,也就成了約定成俗的慣例。
所以長此以往之下,廂軍裡都是些什麼人大家也就能明白了,一幫流民啊,還有什麼賊偷潑皮啊組成的一支軍隊,平常不惹事就算好的了,有戰鬥力那才怪了呢。
這樣的軍隊,與其說他們是軍隊,不如說是一幫苦力,因為他們平時乾的也是苦差事。
大宋的百姓服勞役雖然是統律裡規定了的,每年每戶出一個壯勞力,役期是十五天。
但和其他朝代不同的是,宋朝服勞役是有錢糧拿的,雖然不算多,但也足夠貼補百姓服勞役期間耽誤的勞作或其他營生的基本損失了。
可江南這裡,老百姓還是比較有家底的,特別是家裡的營生收入比較多的,更不願意家裡能幹活的壯丁去給朝廷服勞役,拿的那點錢糧和給自家幹活的產出差距太大,怎麼都不合算。
至於有錢人家和買賣人,就更不用說了,誰會親自去服勞役?
一般就是僱人去替自己服了朝廷每年的勞役,朝廷這邊只要有人幹活就成,至於是誰,又是不是僱來的,他們才不管。
所以每年需要疏通河道,修整城郭或者排水灌田的時候,廂軍指揮使就明著標價,誰肯出錢,就讓廂軍裡的人去替他們服勞役。
從社會發展和分工合理性上來講,讓百姓繼續從事自己的事業,讓廂軍這幫閒散人去替他們服朝廷的勞役,對社會經濟發展是有很大幫助的。
只可惜苦了這幫廂軍,去幹苦活不說,自己的得利也只有朝廷給的那點錢糧,真正僱傭他們的那份錢,是到不了他們手裡的,上邊的指揮使啊、副將參將啊、虞候隊正分完了,到他們這裡啥都剩不下了。
若是遇上個好的上官,說不定還能買上幾十壇劣酒慰問他們一下,別管那酒夠不夠分,有就不錯了,總比什麼都撈不著的強。
反抗?沒有用的,大宋文人的命值錢,流民賊偷潑皮的命可不值錢,特別是他們到了廂軍裡頭,命就更不值錢。
不聽指揮的,上頭將軍隨便給你安排個罪名說你違反軍令,輕則一頓殺威棒伺候,往重了說,砍了腦袋也沒人說什麼。
這年頭,什麼叫賤人呢,廂軍裡這幫子人,就是真正的賤人,勞力賤,命也賤。
人的命賤了,就開始得過且過,偷奸耍滑那都是輕的,為了活下去,什麼事都肯幹,沒有底線也是正常現象。
前幾天何存葆帶出去的三百來人,那就是兩千廂軍裡選出來的最能打的了,其餘的那些,刀槍怎麼使都不會,平時的訓練?不存在的。
楊懷仁覺得用治理漕軍那一套來治理廂軍還是不夠的,還沒琢磨過來如何去做,第一天廂軍集合訓練的時候就出了大事。
黃大銀帶著兩百禁軍控制了廂軍大營,把何大人的親信抓出來送去揚州府衙讓朱大人定罪,剩下的人便要求他們第二天便開始接受禁軍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