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十年前就頒布律法,嚴禁民間溺殺女嬰,這陶澤縣也不是什麼深山老林的地方,為何如此膽大包天,竟敢公然對抗朝廷?”
“朝廷頒布律法,明令禁止民間溺殺女嬰。然有些人刻意狡辯,以埋殺,餓殺,甚至丟棄來逃避責罰。而那些一輩子沒聽過律法條文的山野鄉民,就更不用說尊法守法了。他們不僅溺殺丟棄女嬰,甚而還有人聽信惡言,以開膛破肚等殘忍手法將女嬰殺死,以為可以嚇唬她們再不敢往自家投胎。小臣初來乍到,也曾今試圖教化,卻不料全然無功,反而被人記恨,實在是,實在是……”
何縣令說著說著,都說不下去了。
倒不是他這個人有多麼高尚,實在是那些人殺嬰的手段實在殘忍。他管過幾回,發現反而被百姓們恨上。即便不久前他才幫縣裡修了道路,修繕了學堂。
無用,起先因為他的善舉而對他感恩戴德的人,一被他呵止殺害女嬰,便立刻覺得他不是好人了。
自然,這裡面有當地那些大族們為了刁難他刻意耍的手段,但也足以看出本地風氣如何了。
時間一久,他也不管了。畢竟他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每天挨家挨戶去別人家裡守著,就為看人家有沒有給女嬰喂飯,有沒有把孩子餓死不是?只要別當著他的面幹,他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畢竟相比起扼殺溺女之風這種小事,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忙呢!
但這些事,當著肅王,就只有請罪的餘地。不管肅王心裡是不是真的看重這件事,至少他專門吩咐親衛去把被拋棄等死的女嬰抱回來,就說明他至少在明面上,還算仁慈。
對此肅王還能說什麼呢?
他只不過是再一次驗證了何縣令與當地大族的關系緊張而已。
“起來吧,此事也不能全然怪你。”良久,顧珩終於發了話,何縣令這才擦擦額頭,謝恩起身。
又聽對方吩咐他:“那幾個孩子,我已經命人送往醫館救治。只幼兒體弱,短時間內不宜挪動。你去找個地方,再挑幾個人安排下去,不論能活幾個,都好生照顧。其他的,等以後再說。”
“是,王爺放心,小臣一定好好安排。”
何承志說完,小心地退了出去。
顧珩一回頭,就看見自家五姑娘正努著張小臉,在那兒氣鼓鼓地擰眉,不知道在想什麼。
他走上前去,問:“怎麼了?幹嘛臭著臉,生氣阿耶顧著別的事,沒和你說話?”
“因為大家都恨女娃娃,不喜歡女娃娃,對不對?”顧明宸經過了最初的迷茫,已經精準地抓住了重點:“他們把小妹妹們扔掉,因為她們是女孩子,不是男孩子,所以扔掉的全都是小妹妹,是不是這樣,阿耶?”
不等顧珩回答,她又道:“阿孃想要生弟弟,是因為她不喜歡我,不喜歡我是女兒,她想要的是個兒子對不對?”
顧明宸說著哭起來,她想到自己剛才做的事,因為阿孃喜歡弟弟,她就想收養一個男孩子來給她當弟弟。
如果成了自己的弟弟就能活命的話,那麼同樣的境遇,能活下來的會是一個男孩。
同樣的,如果成為她的弟弟,便立刻從一個孤兒變成皇親國戚。那擁有這幸運機會的,也會是一個男孩子。
而一切一切的原因,是因為男孩子更被喜歡。
因為被選擇,所以更被選擇,因為被優待,所以得到更多的優待。
顧明宸隱隱覺得這是不對的,但她太小了,她說不出來。她年幼的大腦和淺薄的知識,並不足以讓她組織好語言,來把自己本來就只是隱隱約約的感受說出來。
她急的直哭,併成功把它和自己聯絡到了一起。
“所以阿耶也是這樣對嗎?阿耶也和所有人一樣喜歡阿兄阿弟們。不喜歡阿姊和我對不對?你平時都是裝的,你說你最喜歡我的事,是撒謊了對不對?”
顧珩哪裡想到自己會遭這無妄之災,趕緊為自己辯解起來:“冤枉冤枉,顧明宸你對別人生氣,何苦算到我頭上?我說的話難道你還能不信嗎?那你告訴阿耶,除了你,我還能喜歡誰?”
“騙人騙人,你是大騙子。你給二兄請名師送他去大儒身邊聽教誨,阿姊卻沒有。明明阿姊是阿姊,二兄排行在第二,卻是二兄被立為世子。父王嘴上說喜歡阿姊喜歡我,實際上好處全是二兄的,說的和做的不一致,所以你撒謊了!”
顧明宸嚎啕大哭,是那種驚天地泣鬼神的哭法。
因為這是她從來沒有想過的事,在今天以前,她從來不覺得自己家裡的情況有什麼不對勁。今天以前,她也沒有意識到身為女孩子,是被討厭的一件事。
對她這個從小被嬌慣縱容的金枝玉葉來說,這是一件無法想象的事。
難道這天底下,不是自己才是最好的嗎?自己是女孩,難道不應該和自己一樣的東西,比如同樣身為女孩的這個身份才是最好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