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思安當然知道,為什麼趙順的眼神會是如此。
不僅僅,是因為她長大了這麼簡單。
趙順確實有很久沒有見到她了。
但是,這並非他驚訝的原因。
其實,江思安最後一次看到趙順,是在幾個月前。
這個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相比於三百六十五天為一年來講的日子裡,幾個月,不過是消磨時光時的眨眼間罷了。
尤其是兒時待在家裡,不用工作的時候。
那時候,時光是最容易度過的。
一個學期好似很漫長,可是天天上著,上著,就到了期末考。
到了需要開家長會的時候。
到了考驗一個學期的成果的時候。
每到這個時候,就有人歡喜有人愁。
然後,大家就會感嘆。
每天上學的時候都幹了什麼?
為什麼感覺自己每天都很辛苦,可是一眨眼就到了畢業的時候。
幾個月啊,真的過的很快。
而這個時間對江思安來講,要比正常人還要快速。
上班的人都知道。
和上學沒什麼區別,一晃,就是一個月。
每天都很痛苦,早出晚歸,必要的時候,還得看著別人家的燈都是亮的,而自己卻需要把燈關掉出門工作。
很痛苦,但是也很短暫。
生活,本就是煎熬中獲得幸福。
因此,幾個月,在工作的時候,無非就是領了幾次薪水這麼簡單罷了。
江思安的工作,可是比其他人更難。
因此,她的生活節奏,也會比其他人更混亂。
幾個月對於她說,比眨眼還要快。
在她“平淡無奇”的生活裡,之所以還記得時間,是因為,趙順這個人的偵查能力,也是很出色的。
她每次來,都需要很辛苦的避開趙順,或者說,看到趙順的時間,不可以太久。
大家都知道,有些人是有感覺的。
如果被人盯的太久,他就會察覺到。
趙順,就是那麼一類人。
所以,她既要顧著外邊的痕跡,也要顧著被看到的人的目光。
然而,同行的氣質,是很難掩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