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期間李維也沒閒著。
文創論壇那邊,提前和他更改了合作協議。
新的協議簽署完畢立即生效。
李維看了一下協議的內容。
上一次的協議,是文創的A級合同,算是對李維的投資。
而這一次拿出來的,則是文創的特殊合同。
俗稱,大神約。
拋開運營成本的部分,分成李維拿九成,文創只拿一成。
不過與之相對的,網站要求下一部作品的優先選擇權,以及改編以及其他各種周邊開發優先權。
即同等條件下,文創論壇可以優先取得作品的相關權益。
對此,李維非常滿意。
這個世界的法律,尤其是文娛方面,是非常完善的。
運營成本,幾乎就放在明面上,沒有什麼可操作的空間。
與其說網站要用他的書來掙錢,倒不如說是用他的書來引流。
至於優先權這種東西,文創對他不錯,所以他也沒有跑路的打算,自然是無所謂的。
退一步說,就算有優先權,可也只是同等條件下,若他真心要離開,其實也不難,無非就是多付出一些代價而已。
等孔凡嗓子恢復之後,再次開始錄歌。
李維驚奇的發現,孔凡的表現,居然比之前更好一些。
一天下來,已經趨於讓李維滿意的地步了。
休息間,李維笑道:
“原本已經打算就用之前的錄音了,沒想到你居然還真的進步了。”
孔凡嘿嘿一笑。
“雖然嗓子不能用了,但是腦子能用,這三天我想了好多該怎麼唱,一直都在琢磨,看來還是有效果的。”
“那倒是不錯,以後錄歌之前可以多想一想。”
錄了一天,李維覺得差不多了。
雖然和周董本人還是有些差距的,但這已經是目前孔凡能做到的極限了。
若是這樣都不行,那他也就願賭服輸了。
錄歌,後期的製作,還有MV的拍攝,都需要時間。
不過這些李維沒有參與的打算。
一切準備就緒,該回家了。
他的老家,是一個叫康城的三線城市。
算不上發達,好在相應的物價也低。
和學校以及公司的眾人打了招呼之後,李維就坐著火車回了康城。
有人迎接是不要想了。
用老媽的話來說,你已經是個大人了,回個家還要接什麼。
所以他這次回來,根本就沒說真正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