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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藝術三選一

“關於這次表演,我選了三首歌,你挑一首。”

租用的音樂室裡,黃燁將手機交給了程烈。

螢幕上的第一首歌,歌名叫做《最炫民族風》,演唱者為鳳凰傳奇組合。

這讓程烈不由得眼前一亮,因為盛事音樂會原本就是宣揚民族文化的,這個歌名一看就很契合主題。

點開了音樂的播放鍵,聽到的是一個歡快的前奏,充滿了律動感。

但在第一句“蒼茫的天涯是我的愛”唱出來時,程烈卻皺起了眉頭。

這是一首開口跪的歌,剛開口就把熱情陽光的情緒給唱出來了。

可對程烈來說,卻存在一個問題。

他不是很喜歡這種民俗風格歌,就算能夠隱隱感覺到裡頭有點東西,也依舊是有點不那麼喜歡。

所以忍著耐心聽完了整首歌后,他最後的評價是:“這首歌會不會太土了點?我感覺當代的觀眾應該不會買賬吧?”

“這是1352號地球傳唱度最高的歌之一,當時蟬聯國內銷售總榜冠軍足足二十七週,在國外的流行度一樣不低。

剛出來的那幾年,年輕人確實對這首歌很牴觸。但他們嘴裡說著討厭,實際上人人都會唱,和朋友出去唱歌的時候大多也會點上一曲。”黃燁介紹道。

“這麼強?”

這是程烈所沒想到的。

“她的魅力就在於旋律歡快,歌詞樸素、朗朗上口,能夠輕易的調動情緒,觸及靈魂,也附和盛事音樂會的主旨。”黃燁給出了高度的評價。

“好吧。”

程烈勉強接受了這個說法,不過也沒有立即拍板,說道:“我再聽聽看其他兩首吧。”

按下歌曲切換鍵,映入眼簾的歌名卻是英文,名為《Bohemian Rhapsody》,翻譯過來就是《波西米亞狂想曲》,演唱者為皇后樂隊。

“六分鐘的狂想曲?”

抱著一個迷惑的態度,程烈點下了播放鍵。

首先響起的,是一片悠長的和聲,像是童話中在吟唱著某個故事的幽靈。但隨著主唱聲音的響起,他的情緒瞬間就調動起來了。

而過了吟唱前奏的第一句歌詞,就語出驚人。

&na, just killed&nan.

媽媽,我剛剛殺了個人。

Put a gun against his head,

我拿槍指著他的頭,

&ny trigger now he's dead.

我扣動了扳機,他死了。”

程烈大學的英文不差,不看字幕也能夠聽得懂大概,並被這個旋律和歌詞吸引著聽了下去。

他對這第一部分的演出相當滿意。

但當訴說完男孩的懺悔時,音樂的畫風徒然變得混亂,如若群魔亂舞,讓他不禁皺起眉頭。

第三部分也是一樣,從群魔亂舞變成了搖滾,第四部分又歸回抒情。

可以說一首歌在不長的六分鐘內,連換了悠揚、悲傷、瘋狂、搖滾和抒情五種風格,聽起來混亂無比。

“這歌……後半部分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程烈開始對自我產生了懷疑。

理智告訴他,黃燁的藝術審美絕對是超一流的水準,但他實在是感覺這歌有點爛尾了。

“這是一首需要沉澱的歌。”

黃燁笑了笑,也不居高臨下的批判,而是耐心的訴說道:“這是一首有些年代的歌,但從藝術角度上評價,她是無比華麗的,是穩坐神壇的存在。

歌詞核心是為了講述一個可憐的男孩在殺人後接受審判的故事,五章故事用了清唱、詠歎、歌劇、搖滾四種風格唱法,表達了五種不同的情緒。

主題雖然與民族無關,但附和我們公司抗爭的主旨,所以才被我挑出來作為候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