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之處在於,這次不是打賞了,而是真金白銀現場買歌,娛樂公司或者一些歌手看中了哪首歌,就可以現場競價把歌曲買下來。
這等於就是以最直接最直觀最讓人眼紅的方式,告訴所有觀眾——內容創作者的價值到底在哪,他們的一首好歌,很可能會賣出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價格,然後一夜暴富!
一夜暴富是所有人的夢想,如今親眼看到有人實現了這樣的夢想,那麼是不是會吸引更多的年輕人參與到創作中來呢?
而那些已經參與其中的業內人士,會不會眼紅之下進行反思,開始認認真真地靜下心來搞創作,而不是老想著抄襲借鑑或翻唱懷舊呢?
答案顯然是必然的!
《好歌曲》這檔綜藝,不光要挖掘現存的優秀內容創作者,也要激勵或引導那些有潛力的人才,大家一起共同進行內容創作,國內娛樂圈的風氣才會逐漸改善,娛樂作品的質量才會不斷提高,對外進行流行文化輸出,才有能拿得出手的東西。
而激勵和引導方式,恐怕沒有什麼比直接拿錢砸來的更簡單有效了。
到時候電視機前的家長們看完節目,說不定會對自家喜歡搞音樂的孩子更多一些包容和支援,而不是不理解,認為他們在玩物喪志。
而那些本來就在一門心思搞創作,卻窮得連溫飽都成問題的孤勇者們,看完節目後,想必也會燃起希望,重新振作精神,盼著有朝一日拿出好的作品站在《好歌曲》的舞臺上證明自己。
顯然,今世《好歌曲》與前世相比,很多細節設定都不一樣了,評分機制就是最大的不同點。
專業權威們,只負責推薦歌曲,這就已經體現了他們的專業性和權威性,因為透過海選才是最難的,沒必要再讓他們按照自己的喜好去給歌曲打分。
觀眾們也決定不了歌曲的最終成績,不會因為這首歌是交給某位流量歌手唱的,一幫粉絲愛屋及烏瘋狂刷票,而人為製造出虛假的成績。
資本們,或是已經成為了資本的歌手,也同樣無法透過私下操作給自家的歌曲打榜,他們想要出名,想要賺錢,唯一能做的就是自掏腰包,與其他資本競爭,競價購買別人手中的好歌。
如果誰對這個機制有異議,方傑完全可以把自己摘掉,直接將大資料甩出來:你看,這可不是我說的算的,而是人工智慧統計出來的大資料就是如此,機器和數字不會說謊,他們是最公平的裁判。
評審團的設定,也引發了另一個與前世的不同之處。
前世《好歌曲》在臺上表演的都是唱作人,而且分戰隊,然後pk到決賽,但無論怎麼比拼,越到後面,越讓人覺得沒意思。
因為其賽制很不合理,估計是跟《好聲音》學的,畢竟這兩檔節目都是燦星文化製作的,所以只是做了一些簡單的改版,而沒有抓住《好歌曲》的核心賣點。
《好歌曲》的核心賣點是什麼?
節目名稱已經點明瞭:好歌曲。
一年一度的《好歌曲》,居然只有幾十名選手上臺,其中水平還層次不齊,同一個人的不同作品質量也同樣層次不齊,幾輪比拼過後,人少了,好歌曲也少了,全都是老面孔,讓觀眾們失去了新鮮感。
而最終拿到“年度最佳唱作人”冠軍的人,最終出名了麼?
沒有,就算是方傑這種記憶力很好的人,也忘記了冠軍是誰,或者說他根本就沒看後面的半決賽、總決賽,他只記得《野子》、《從前慢》、《悟空》這三首歌和他們的唱作人。
所以冠軍不冠軍的不重要,重要的還是內容,也就是好歌曲,持續讓更多的詞曲作者和他們的歌曲在舞臺上接受考驗,才能湧現出更多讓聽眾們喜歡的好歌曲。
再說了,很多人一輩子可能就只寫了一首爆紅的歌曲,很多歌手一輩子也就只有一首代表作,讓固定的參賽選手絞盡腦汁連續寫幾首歌,顯然不可能每一首歌都很出色,這樣就拉低了節目質量,也不利於挖掘出更多的好作品。
因此今世的《好歌曲》,沒有限定參賽者,如果有十首歌都被薦賞團看中了,那麼這些歌都能上臺,但如果只寫出了一首好歌並且上了臺,之後再也沒有拿得出手的作品,那就只能坐在觀眾席上看節目。
這些節目相關的賽制、報名條件、幕後準備工作等等,從春節假期過後,各部門就開始著手準備了。
這次《好歌曲》沒有進行大肆宣傳,僅僅只是在電視臺和網路上,投放了一個很簡單的類似於海報的靜態圖片廣告就算完事了。
因為以目前沸騰娛樂以及去年剛結束的《舞林宗師》的聲勢,已經不需要打什麼廣告了,哪怕只是在微博上放個訊息出去,事情就會一夜之間成為頭條新聞,自然會有一大批自來水媒體和民眾主動為其搖旗吶喊。
時間再次來到夏天,2011年6月初,高考結束的當天晚上,年度大秀《好歌曲》正式上線。
7017k